公开征集湿地公园净化及生态保护宣传活动执行单位的公告招标公告
公开征集湿地公园净化及生态保护宣传活动执行单位的公告招标公告
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社会公众参与湿地净化及生态保护宣传活动,现公开征集湿地公园净化及生态保护宣传活动执行单位。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执行工作内容
(一)实施内容:(1)从武汉、成都、西安、昆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中 (略) ,组织开展1场不少于100名志愿者参加的湿地公园净化活动;(2)同期开展1场科普宣传活动,以丰富的形式科普减少塑料污染等方面的知识;(3)设计、制作或采购活动所需物料及工具包,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品、垃圾袋等必备物料及科普材料,数量不少于100套;(4)活动前,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及培训,志愿者可以 (略) 居民、青少年等群体;(5)活动须产出整场活动视频素材及不少于20张高质量的活动照片。
(二)实施周期: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实施。
(三)项目预算:不超过12.#元。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资金预算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如设计费、宣传费、专家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作人员劳务费、印刷费、税费等,列支须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费用规定。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及其他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项目的经验及实施项目的能力;
(三)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委托的方向及内容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
(五)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ttp://**,邮件标题格式为“湿地公园净化—申报单位名称”。
2.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7日—1月25日。
五、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就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4.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联系方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栗老师、唐老师
电话:010-# 邮箱:*@*ttp://**
七、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1月17日
为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社会公众参与湿地净化及生态保护宣传活动,现公开征集湿地公园净化及生态保护宣传活动执行单位。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执行工作内容
(一)实施内容:(1)从武汉、成都、西安、昆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中 (略) ,组织开展1场不少于100名志愿者参加的湿地公园净化活动;(2)同期开展1场科普宣传活动,以丰富的形式科普减少塑料污染等方面的知识;(3)设计、制作或采购活动所需物料及工具包,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品、垃圾袋等必备物料及科普材料,数量不少于100套;(4)活动前,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及培训,志愿者可以 (略) 居民、青少年等群体;(5)活动须产出整场活动视频素材及不少于20张高质量的活动照片。
(二)实施周期:应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实施。
(三)项目预算:不超过12.#元。如申报预算超出项目预算限额,视为无效申报。资金预算按实际支出科目列支,如设计费、宣传费、专家劳务费、培训费、差旅费、工作人员劳务费、印刷费、税费等,列支须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费用规定。
二、申报单位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及其他具有实施申报项目能力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开展项目的经验及实施项目的能力;
(三)申报内容须符合本次委托的方向及内容要求,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单位须可开具正规财务票据;
(五)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资金管理指引要求使用项目经费,并按申报方案实施项目工作。
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下载申报表(详见文末附件),填写并加盖公章,*@*ttp://**,邮件标题格式为“湿地公园净化—申报单位名称”。
2.申报单位资质:
(1)提供营业执照等与其单位性质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过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普票或专票均可)或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样式;
(4)申报单位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
3.上述扫描件以申报邮件附件形式提交。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7日—1月25日。
五、评审流程
1.本征集公告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发布;
2.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收集申报单位材料,就申报材料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符合征集公告要求,取消申报资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3.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线上形式的项目评审。进入评审环节的申报单位将以邮件方式通知,申报单位须提前准备PPT并参加评审会汇报,汇报顺序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时间排序;
4.评审结果在中华环境保护 (略) 、微信公众号公示。
六、联系方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项目开发部 栗老师、唐老师
电话:010-# 邮箱:*@*ttp://**
七、其他事项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仅将申报单位所提交材料用于本次评审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5年1月1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