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汉江源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资审公告
江永县汉江源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汉江源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江永发改许准字(2020)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汉江源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江永县夏层铺镇汉江源;
2.3 规 模:综合治理河长5.6KM,新建河堤、护坡等;
2.4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 *元;本次招标上限值约 *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2.7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 (略) (略) 和湖南 (略) (略) 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可以与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各自的资格要求;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以及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 3.1 款至 3.8 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 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中有关格式;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 号),凡被列入全 (略) (略) 、湖南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 (略) 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略) 理。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2、递交方式:参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采用承诺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 请投标单位自 (略) 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 (略) 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8月3日9时 30分,地点为 (略)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位于 (略) 岚角 (略) 东段即:永州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湖南省水利工程 (略) (略) (略) 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永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电话:0746-*。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永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建辉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 系 人: 郭志英
电 话:*
江永县汉江源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汉江源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江永发改许准字(2020)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汉江源河二期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江永县夏层铺镇汉江源;
2.3 规 模:综合治理河长5.6KM,新建河堤、护坡等;
2.4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 *元;本次招标上限值约 *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标准并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的标准。
2.7 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工作及所有主体及临时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略) 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 (略) (略) 和湖南 (略) (略) 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 (略) 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可以与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者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各自的资格要求;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6 拟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以及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担任,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 3.1 款至 3.8 款要求,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 年版)的规定:①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中有关格式;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 号),凡被列入全 (略) (略) 、湖南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 (略) 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略) 理。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2、递交方式:参照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采用承诺形式(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6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 (略)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 请投标单位自 (略) 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 (略) 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8月3日9时 30分,地点为 (略)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民服务中心位于 (略) 岚角 (略) 东段即:永州大 (略) 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湖南省水利工程 (略) (略) (略) 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江永县招投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电话:0746-*。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永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 系 人:陈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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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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