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Y-*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 (略) 发 (略) 以2306-*-04-01-*-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 (略) 鼎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5m2,新建1栋10层的酒店,高度约44米,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照明、消防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满足设计及施工需要的勘察(包括初勘、详勘)、测量、物探。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01 合同估算价:*.*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之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①或②或③ 一项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含) 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工程投资额在*万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盖章外,其余内容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 (略) (略)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 (略) 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 (略) 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略) (略)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 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略) ”-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 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 (略) ”→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 (略) ”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依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 知(黄 (略) 发〔2018〕27 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 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 (略) 发〔2018〕28 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黄石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略) (略) (招投标版块)(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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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6日 |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
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DY-*FJ-*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 (略) 发 (略) 以2306-*-04-01-*-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 (略) ,招标代理 (略) 鼎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 (略)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5m2,新建1栋10层的酒店,高度约44米,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照明、消防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千瑞大酒店项目(二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满足设计及施工需要的勘察(包括初勘、详勘)、测量、物探。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2)材料设备釆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直至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等。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3-01 合同估算价:*.*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之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①或②或③ 一项业绩:①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含) 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③工程投资额在*万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在1.*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以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担任过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和规模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5、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盖章外,其余内容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下同)(网址: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 (略) ”—软件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17日至2025年02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 (略) ”—软件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 (略)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 (略) ”)拒收其投标文件。 4.3下载公告页面附件不算正式投标,如有意向正式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 (略) (略) (http://**:808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后缀名为.DYZF,.DYZS(资格预审文件)格式的招标文件,并在大 (略) 站-软件指南-投标工具下 (略) 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略) (略)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8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略)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到达现场递交投标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 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略) ”-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开标大厅”)选 择所投项目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电子交易 平台”→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绑定→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 录“ (略) ”→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要求)→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 (略) ”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依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 知(黄 (略) 发〔2018〕27 号)、《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 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 (略) 发〔2018〕28 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黄石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 (略) (略) (招投标版块)(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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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6日 |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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