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结合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服务保证措施、食品质量安全措施、配送、售后服务等方案。如遇突发情况,要有应急预案。
★2、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19点前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供应商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3、供应商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 (略) 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4、除不可抗力外,供应商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因供应商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5、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略) 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供应商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6、供应商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供应商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7、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 (略) 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8、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供应商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 (略) ,供应商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
★9、供货商须提供正式的销售发票或其他购货凭证,应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二、食材要求
1、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
2、提供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
3、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4、动物和动物制品须符合国家检疫标准,粮食、蔬菜、水果农药残留须符合国家标准,能够提供配送商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测合格证。
5、有健全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可以对食品种植、生产、加工、运输等情况进行追溯查询。
6、一经发现供应不合格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终止供货合同,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⑧超过保质期限的。
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7、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等有效证明。
★三、包装要求
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四、质量要求
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分类质量要求:
(一)肉禽水产类
1、鲜肉、骨: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腐烂变质,必须是放心肉并提供当批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供货时提供),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注明保鲜期。(猪肉采购应是品牌肉,提供品牌,质量标准参照或相当于千喜鹤、雨润、金锣、双汇等品牌;鸡肉参照或相当于大成、正大等品牌)
(1)猪肉: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产品检测报告
(2)鸡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牛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猪肉、牛羊肉不允许提供冷冻肉。
3、水产类要求:冷鲜或者冷冻,要求无化冻现象。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新鲜鱼类来源安全可靠,活体、眼球明亮、无大腹,无畸形。对去腑脏鱼,气味正常,无血之外污物,弹性好,无离刺现象。
(二)瓜果蔬菜类
1、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水生菜类:藕、菱白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食用菌类:蘑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三)干货杂粮类
1、干货制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散装豆类:应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货时提供)。豆制品不得为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经查实所提供物品中具有转基因物品或转基因制成品立即终止合同,并由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3、杂粮:符合#等国家及行业检测标准,非转基因。
(四)其他副食品类
1、蛋类:无斑点、无污染,个体均匀,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没有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气味,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异味。
2、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3、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4、豆芽: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国家标准。
5、干豆腐: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008、#等国家标准。
6、素鸡: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2008、#等国家标准。
7、干调料: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酱、酱油、醋、料酒等。干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干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要有索证索票,且在保质期内。调料如酱油、醋、料酒等要求在是保真、保质期内的品牌。
8、奶制品、饮料、食品制成品:包装完整、干净,无破损,在保质期内,具有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标准参照或相当于蒙牛、伊利、光明、辉山等品牌);饮料标准符合GB 7101-2015标准。
9、食用油(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GB/T 1535-2017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0、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GB/T 1354-2018(大米)、GB 1355-1986《小麦粉》、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LS/T3201-3208-1993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当年新米新面粉。
(五)执行标准
1、肉类标准:#、#、GB/T#-2015、GB/T#-2014、GB/T#-2012、GB/T#-2009、GB/T#-2009等。
2、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8/T9695.3-2009、GB/T9695.22-200、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等。
3、蔬果类执行标准:#、#、GB#.2-2001、#。
4、米面类执行标准
#、#、GB1354、GB1355、#、#
5、油类执行标准:
色拉油:#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
大豆油:#
葵花籽油:#
调和油:SB/T#
注:执行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除有特别说明的以外,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绝对不许采购转基因食用油。
★五、配送要求
1、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于前一日19: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供应商。若食材配送计划没有及时送达或出现错误时,供应商有义务主动提醒或通知采购人。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每天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和加工,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供应商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配送时间:每天6:00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釆购人有特殊情况时,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供应商与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藏、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海鲜运输方式应当为充氧运输,保证海鲜运到后的鲜活。
(4)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藏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六、验收流程
(一)验收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供应商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验收中发现 (略) 理:
(1)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供应商,对问题食材 (略) 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若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由供应商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应按国家有 (略) 理或进行协议销毁,不再退货给供应商。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供应商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供应商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采购人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除固定配送外,如遇突发情况,例如:恶劣天气环境、食物中毒及传染病防疫等,要有应急预案。有临时配送要求,配送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且要保证质量。
7、若在合同期内,发生供应商所提供的食材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影响师生就餐,采购人有权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七、商务要求
(一)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对当年服务满意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人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二)履约地点: (略) 实验小学食堂。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1、每月供应商按时提供发票,并且发票所盖印章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2、双方采取后付款的方式,采取单月对账,次月结算的方式,每个周期不超过15日内支票或电汇结款,供应商办理结算时须向采购人开具结算凭证和增值税发票。
3、结算的数量以采购人审核单为准,实际结算以具体配送量为准,据实结算。结算价格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 (略) 场价格为基准,所供应产 (略) 场价格。
4、食材价格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负责核对。如遇食材价格调整均以食材订购日的价格为准,不再另行调整,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风险。(具体以双方合同内容约定为准)
注: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沟通解决。
(四)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违约责任: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在采购人对当年服务满意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到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采购人将对服务期限另行调整。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服务类项目。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服务采购,要求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