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公平镇安全出行通道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奉节县公平镇安全出行通道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公平镇安全出行通道提升工程(工程名称)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24〕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04-01-*,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朱衣镇、公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37.317公里,起点位于朱衣镇黄井,终点位于公平镇。其中麻林桥至公 (略) 基宽度7.5米,设计时速20Km/h (略) 技术标准。 (略) 至 (略) 、车家坝至老公 (略) (略) 基宽度5.5米,设计时速15Km/h (略) 技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面、排水、桥涵、挡墙、交通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可、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详细勘察,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 (略) 理等。
2.4.2 本招标项目投融资及建设模式暂未明确,勘察设计工作阶段及具体内容由招标人书面分阶段确定,可以中止或终止勘察设计工作,并据实支付工可、勘察设计费用。此次设计任务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量按45%、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作量按55%比例执行。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 (略) 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 (略) 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且本项目全部设计任务只能由牵头单位完成;
(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业绩,设计业绩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勘察业绩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政 | 联系人: | 支浏杰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奉节县公平镇安全出行通道提升工程(工程名称)已由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奉节发改投〔2024〕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407-*-04-01-*,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奉节县朱衣镇、公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37.317公里,起点位于朱衣镇黄井,终点位于公平镇。其中麻林桥至公 (略) 基宽度7.5米,设计时速20Km/h (略) 技术标准。 (略) 至 (略) 、车家坝至老公 (略) (略) 基宽度5.5米,设计时速15Km/h (略) 技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 (略) 面、排水、桥涵、挡墙、交通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工可、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勘察、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详细勘察,并参与后期有关质量问题的 (略) 理等。
2.4.2 本招标项目投融资及建设模式暂未明确,勘察设计工作阶段及具体内容由招标人书面分阶段确定,可以中止或终止勘察设计工作,并据实支付工可、勘察设计费用。此次设计任务分为两个阶段,初步设计(含概算)工作量按45%、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作量按55%比例执行。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 (略) 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 (略) 行业(公路)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且本项目全部设计任务只能由牵头单位完成;
(4)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提供相应业绩,设计业绩由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勘察业绩由负责勘察的单位提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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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政 | 联系人: | 支浏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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