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兵团信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兵团信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 (略) | ||
(略) 域 | 兵团直属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15:54 |
预算金额 | ¥41.(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天时、胡雪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略)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略) (略) 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洮徽 0991-(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生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略) 200号创天大厦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天时、胡雪静 0991-(略)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pdf | ||
附件2 | 说明.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 (略)
项目名称:2025年兵团信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2年,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北京北大 (略) 进行兵团信访信息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建设,2023年12月8日项目完成终验。在质保期内(2023年12月8日-2024年12月8日),北大软件提供1名驻场运维工程 (略) 开展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工作。2024年12月8日质保已到期,北京北大 (略) 不再提供免费的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1.(略)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添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6号)第四条“需要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专用附属设备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兵财库〔2020〕106号)第三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略)元”第五条第四项分散采购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等规定,为保证兵团信访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运维服务的统一性、一致性和配套服务要求,且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不属于兵团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在兵团本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略)元以下,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北大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7号中关村国际创新大厦11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18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新疆生产建设 (略)
地址:新 (略) (略) (略) 36号?
联系方式:陈洮徽 0991-(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 (略)
地 址:新 (略) (略) 200号创天大厦6楼
联系方式:张天时、胡雪静 0991-(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兵团信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 (略) | ||
(略) 域 | 兵团直属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17日 15:54 |
预算金额 | ¥41.(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天时、胡雪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略)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 (略) (略) (略) 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洮徽 0991-(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生产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 (略) (略) 200号创天大厦6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天时、胡雪静 0991-(略) | ||
附件: | |||
附件1 | 论证.pdf | ||
附件2 | 说明.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 (略)
项目名称:2025年兵团信访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22年,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北京北大 (略) 进行兵团信访信息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建设,2023年12月8日项目完成终验。在质保期内(2023年12月8日-2024年12月8日),北大软件提供1名驻场运维工程 (略) 开展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工作。2024年12月8日质保已到期,北京北大 (略) 不再提供免费的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1.(略)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 (略) 添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 (略) 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6号)第四条“需要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专用附属设备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1—2022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兵财库〔2020〕106号)第三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略)元”第五条第四项分散采购项目“不属于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等规定,为保证兵团信访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运维服务的统一性、一致性和配套服务要求,且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不属于兵团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在兵团本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略)元以下,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北大 (略)
地址: (略) (略) (略) 67号中关村国际创新大厦11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1月18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新疆生产建设 (略)
地址:新 (略) (略) (略) 36号?
联系方式:陈洮徽 0991-(略)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 (略)
地 址:新 (略) (略) 200号创天大厦6楼
联系方式:张天时、胡雪静 09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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