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 (略) (略) 对我委2023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于2024年1月向我委送达《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穗审投资二调报〔2023〕6号),提出了重点项目管理的6个问题。我委聚焦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12月底,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准入规模标准未明确和细化”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实施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明确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准入规模标准。
二、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计划缺乏延续性”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除已竣工或明确取消的项目外,列入 (略) 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均已全部纳入 (略) 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三、关于“市层面考核工作机制未得到延续”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实施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评价激励机制。
四、关于“未与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建立共享机制”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已与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建立共享机制。
五、关于“‘红黄绿灯’预警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实施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亮灯预警机制。
六、关于“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相关政策需优化和明确”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实施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机制,优化明确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特此公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 (略) (略) 对我委2023年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于2024年1月向我委送达《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穗审投资二调报〔2023〕6号),提出了重点项目管理的6个问题。我委聚焦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12月底,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准入规模标准未明确和细化”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实施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机制,明确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准入规模标准。
二、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计划缺乏延续性”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除已竣工或明确取消的项目外,列入 (略) 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均已全部纳入 (略) 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三、关于“市层面考核工作机制未得到延续”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实施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健全评价激励机制。
四、关于“未与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建立共享机制”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已与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建立共享机制。
五、关于“‘红黄绿灯’预警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实施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健全亮灯预警机制。
六、关于“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相关政策需优化和明确”的问题。
已完成整改。实施创新重点项目管理工作机制,优化明确项目报批绿色通道相关政策。
特此公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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