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2#4#5#厂房二次配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2#4#5#厂房二次配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本项目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已由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106-*-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2#4#5#厂房二次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4#5#厂房二次配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C区N054-1号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原有厂房进行整改,改造面积共计约*㎡,土建部分新 (略) 护栏及滑门;各个厂房橡胶护角、护柱、护栏等,安装部分包括电气工程(新增74台配电箱、12台风机成套柜、配管、电缆、灯具、插座等)、工艺排风及空调工程(新增2台室外机、5台室内机、1台离心风机、风管、阀门等)、气动工程(新增304不锈钢钢管、阀门、支吊架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9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以竣工时间为准);
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如承发包表等);②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③相应业绩的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备案表)。施工内容与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间为准)。其余对项目属性等认定要素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注:如施工合同内无法提现具体施工内容,投标人需提供额外证明施工内容的材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的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是投标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招标人不采信包含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跳蹬镇建桥工 (略) 18栋 | 地址: | (略) (略) 双龙湖街 (略) 108 号附1号1幢1-1 |
联系人: | 俞老师 | 联系人: | 刘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571-*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02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项目 萤石智能制造(重庆)基地项目已由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106-*-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2#4#5#厂房二次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4#5#厂房二次配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C区N054-1号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根据原有厂房进行整改,改造面积共计约*㎡,土建部分新 (略) 护栏及滑门;各个厂房橡胶护角、护柱、护栏等,安装部分包括电气工程(新增74台配电箱、12台风机成套柜、配管、电缆、灯具、插座等)、工艺排风及空调工程(新增2台室外机、5台室内机、1台离心风机、风管、阀门等)、气动工程(新增304不锈钢钢管、阀门、支吊架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9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在*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以竣工时间为准);
须同时提供以下3项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①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具备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如承发包表等);②相应业绩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③相应业绩的竣工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备案表)。施工内容与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时间为准)。其余对项目属性等认定要素描述不一致时,按③②①的认定顺序进行认定。注:如施工合同内无法提现具体施工内容,投标人需提供额外证明施工内容的材料(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可以是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的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也可以是投标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招标人不采信包含工业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 (略) |
地址: | (略) (略) 跳蹬镇建桥工 (略) 18栋 | 地址: | (略) (略) 双龙湖街 (略) 108 号附1号1幢1-1 |
联系人: | 俞老师 | 联系人: | 刘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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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71-*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02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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