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黄中锴继承黄鑫不动产权的公告瓮不动产号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黄中锴继承黄鑫不动产权的公告瓮不动产号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黄中锴继承黄鑫不动产权的公告
瓮不动产(#)号
继承人:黄中锴
被继承人:黄鑫
因黄中锴继承被继承人黄鑫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黄鑫于2025年1月4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雍阳 (略) (略) 4号4幢2单元19号。该房屋由黄中锴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4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7日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黄中锴继承黄鑫不动产权的公告
瓮不动产(#)号
继承人:黄中锴
被继承人:黄鑫
因黄中锴继承被继承人黄鑫的不动产,向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提供了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声明、协议书等申请材料。
被继承人黄鑫于2025年1月4日死亡,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瓮安县雍阳 (略) (略) 4号4幢2单元19号。该房屋由黄中锴单独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联系电话:0854-#(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瓮安县群众工作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期: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14日
特此公告!
瓮安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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