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THGQ-EPC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已由海门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以海开审备(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拟建码头位于南通港 (略) 通 (略) ,新江海河上游长 (略) 。外档布置1个(略)吨级多用途泊位和2个(略)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略)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泊位长度836米,内档布置2千吨级、5千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泊位长度249米,设计年吞吐量(略)吨。后方(略)域面积约51.2公顷,建设堆场、生产辅助仓库等配套设施。本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4.9997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即THGQ-EPC标段。招标范围为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的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本项目码头工程、引桥工程、疏浚工程(包括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疏浚)、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工程(除主要装卸设备和流动机械,详见附表)、综合管廊及港外部分配套设备设施、配套工程(指工可报告包 (略) 道路、铁 (略) 、供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口岸监管设备设施、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部分建筑与结构、港作车船、暖通、动力等)以及大型临时工程等的勘察(测)、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本项目勘察(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设计文件的第三方设计审查、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如有)、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相关内容、全寿命周期BIM设计(正向设计)、专项咨询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和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工作;
(2)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工作(除主要装卸设备和流动机械,具体详见附表),其中散粮输送设备工艺系统(主要包括:皮带机、装船机、斗提机、散料秤、输送设备控制系统)由本项目中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人联合招标,相应的招标范围、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符合附件技术总则要求)等须经本项目招标人确认;
(3)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交工验收以及配合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
注:本项目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周边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最终的实施范围。
2.3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不超过19个月,采购和施工计划工期不超过16个月,节点工期详见附表。
工程计划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工程计划交工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10日。
2.4其他要求:
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工可批复的估算价,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已审批的初步概算。
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不超过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费暂定额[总估算表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不含主要装卸设备和流动机械)],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金额,按合同约定调整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b、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略)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若联合体牵头人不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的,可将勘察(测)部分的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的单位;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项(略)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或一项(略)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认定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或作为项目牵头人完成)的业绩;
②水工结构改造、预留、兼靠、码头等级升等业绩不予认定。
③时间、内容、性质等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性质、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信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略)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水工结构改造、预留、兼靠、码头等级升等业绩不予认定;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3.1.4其他人员要求:
a、设计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b、施工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不得兼任。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3.1.5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 (略) (略) 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 (略) 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 (略) 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略)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若联合体牵头人不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的,可将勘察(测)部分的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信用等级均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 (略) 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 (略) (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略)/OP/login.aspx,下同) (略) 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略) 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略)“ (略) ”,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略) ”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江苏省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江 (略) 、 (略)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与 (略) 交叉口东160m
联 系 人:冯佳慧(商务)镇慧祥(技术)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 (略)
地 址: (略) (略) 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0429室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黄立浩(略)、陶军、陈晓东
联系电话:0512-(略)-8002
电子邮箱:*@*26.com
行政监督: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 话:0513-(略)
异议联系人:黄立浩、冯佳慧
电 话:(略)、(略)
8.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 (略) ( (略) )”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 (略) ( (略) )”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略) 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 (略) 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 (略) 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 (略) 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 (略) 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 (略) 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 (略) 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9.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 (略) ( (略) )(http://**:(略)/OP/login.aspx)本项目相 (略)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根据《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 (略) 场信用系统 (略) 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 (略) 场信用系统 (略) 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 (略) 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略) 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 (略) 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 (略) (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略))。
9.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 (略) 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略) 1 (略) 政务中心 (略) 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直播,投标人可在线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会议号:562-527-724)。
9.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9.7特别提醒: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5年1月17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THGQ-EPC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已由海门经济技 (略) 管理委员会以海开审备(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拟建码头位于南通港 (略) 通 (略) ,新江海河上游长 (略) 。外档布置1个(略)吨级多用途泊位和2个(略)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略)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泊位长度836米,内档布置2千吨级、5千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泊位长度249米,设计年吞吐量(略)吨。后方(略)域面积约51.2公顷,建设堆场、生产辅助仓库等配套设施。本工程总投资估算约24.9997亿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即THGQ-EPC标段。招标范围为南通港 (略) 通 (略) 中 (略) 东段泊位工程的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本项目码头工程、引桥工程、疏浚工程(包括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疏浚)、道路堆场工程、装卸工艺工程(除主要装卸设备和流动机械,详见附表)、综合管廊及港外部分配套设备设施、配套工程(指工可报告包 (略) 道路、铁 (略) 、供电及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口岸监管设备设施、助导航及安全监督设施、部分建筑与结构、港作车船、暖通、动力等)以及大型临时工程等的勘察(测)、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本项目勘察(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设计文件的第三方设计审查、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如有)、设备技术规格书的相关内容、全寿命周期BIM设计(正向设计)、专项咨询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和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工作;
(2)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采购工作(除主要装卸设备和流动机械,具体详见附表),其中散粮输送设备工艺系统(主要包括:皮带机、装船机、斗提机、散料秤、输送设备控制系统)由本项目中标人与本项目招标人联合招标,相应的招标范围、服务内容、技术要求(符合附件技术总则要求)等须经本项目招标人确认;
(3)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工程项目管理、联合试运转、工程交工验收以及配合工程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
注:本项目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以及周边项目的实施情况,由招标人确定最终的实施范围。
2.3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不超过19个月,采购和施工计划工期不超过16个月,节点工期详见附表。
工程计划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工程计划交工日期为2026年10月31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10日。
2.4其他要求:
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工可批复的估算价,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已审批的初步概算。
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不超过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费暂定额[总估算表中的第一部分工程费用(不含主要装卸设备和流动机械)],经审核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不超过初步设计概算金额,按合同约定调整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b、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略)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若联合体牵头人不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的,可将勘察(测)部分的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的单位;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项(略)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EPC总承包业绩或一项(略)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认定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独立完成(或作为项目牵头人完成)的业绩;
②水工结构改造、预留、兼靠、码头等级升等业绩不予认定。
③时间、内容、性质等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在投标报表中提交的合同交/竣工日期、工程内容、性质、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信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略)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EPC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水工结构改造、预留、兼靠、码头等级升等业绩不予认定;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3.1.4其他人员要求:
a、设计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b、施工负责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不得兼任。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3.1.5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 (略) (略) 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 (略) 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 (略) 解释为准);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略)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略)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若联合体牵头人不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的,可将勘察(测)部分的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略)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信用等级均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 (略) 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 (略) ( (略) )(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略)/OP/login.aspx,下同) (略) 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略) 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略)“ (略) ”,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略) ”自行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江苏省 (略) 、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江 (略) 、 (略)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与 (略) 交叉口东160m
联 系 人:冯佳慧(商务)镇慧祥(技术)
电 话:(略);(略)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 (略)
地 址: (略) (略) 1号公共管理中心北楼4楼 0429室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黄立浩(略)、陶军、陈晓东
联系电话:0512-(略)-8002
电子邮箱:*@*26.com
行政监督: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 话:0513-(略)
异议联系人:黄立浩、冯佳慧
电 话:(略)、(略)
8.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 (略) ( (略) )”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 (略) ( (略) )”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略) 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 (略) 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 (略) 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 (略) 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 (略) 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 (略) 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 (略) 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 (略) (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9.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 (略) ( (略) )(http://**:(略)/OP/login.aspx)本项目相 (略)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根据《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 (略) 场信用系统 (略) 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 (略) 场信用系统 (略) 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 (略) 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略) 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 (略) 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 (略) (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略))。
9.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 (略) 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略) 1 (略) 政务中心 (略) 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开标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进行直播,投标人可在线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会议号:562-527-724)。
9.6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9.7特别提醒: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5年1月17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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