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承包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承包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福建 (略) (略) 殡葬服务中心委托, (略) 殡葬服务中心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略) 场价格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明市殡葬服务中心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承包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8-(略),(略)
二、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项目内容 | (略) 殡葬服务中心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承包项目 | ||
服务项目 | 序号 | 种类 | 说明 |
1 | 服务类 | 含殡仪准备(挽联制作、讣告编写、影像服务)、殡仪开展(司仪服务、护灵服务)、其他服务(招待所房间、骨灰盒刻字)。 | |
2 | 用品出租类 | 含花篮、花圈、仿真花盆、花环拱门、棺边环保花台及彩灯带、相框仿真花架、迎仙花、长明灯、灯笼(平安灯)、祭拜垫、移动音响、电风扇、取暖器、电热水壶、便携桌凳; | |
3 | 用品出售类 | 含鲜花、香烛、烟、酒、饮用水、孝衣、地毯等,需中标人自行办理取得相关经营许可。 | |
服务期限 | 本项目合同采取“2+1”的原则,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届满2年,通过招标人考核考核分在90分(含)以上视为考核结果合格的,经双方协商报招标人主管单位同意后可签订第3年服务合同,第3年如签订服务合同,则承包费用须在一年承包费的基础上浮5%,具体考核标准详见附件《服务经营权考核标准》;如放弃续签第3年合同则需提前3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 ||
经营模式 | 1.招标人:提供业务开展的场地和相关服务支持。 2.中标方:本项目中标方 (略) 完税,若中 (略) 注册的企业,则中标后 (略) 注册 (略) 并将所 (略) 账户。负责殡仪服务业务(含住宿、物业服务)的开展,并承担业务开展所需要投入所有的材料、服务、设施设备、服务场所装修(含装饰)足够的人员、服务标准(含要求)及其相关投入费用;营造低碳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给丧属提供优质、满意的服务。 |
(一)总体要求
为适应殡葬工作发展需要,促使殡葬业务逐步朝“绿色殡葬、文明低碳、科学治丧”的方向发展,营造低碳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的良好环境。殡仪服务项目要多样化,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众需求,逐步采用科学、健康的祭祀方式祭奠先人。招标人将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由投标人承包,满足群众需求,能逐步有效地朝绿色、生态、文明、环保、低碳治丧的方向发展。
(二)殡葬服务基本要求
1、严格贯彻《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办法、制度等文件要求,遵守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殡仪馆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殡仪馆收费项目清单指引》和《殡仪馆选择性服务收费项目禁止目录》,坚持摈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秉承“敬重生命、安息逝者、慰藉生者”理念,满足群众治丧需求。
2、坚持政府引导,主动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指导,做到“丧属至上,服务第一”,掌握殡仪服务特殊规律,执行殡葬行业行风建设要求,搞好文明优质服务,做到让服务对象称心、顺心、舒心和放心。
3、坚持诚信经营,实行明码标价,投标人所有商品和服务都是选择性的服务项目,由丧属自愿选择,不得设置消费陷阱,间接强迫丧属消费; (略) 场经济原则自由选择殡葬商品和服务,不得禁止丧属到其它场所购买丧葬用品。投标人不得 (略) (略) 的名义对外提供服务经营。
4、服务商品和项目参考福建省价格协会文件《 (略) 殡葬服 (略) 场调节价的选择性服务项目收费水平参考意见》闽价协【2024】10号实行限定价格经营,具体项目如下: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项目说明 | |
选 择 性 服 务 | 1. | 殡仪 准备 | 挽联制作 | 元/场 | 50 | 设计制作电子挽联。 |
2. | 讣告编写 | 元/场 | 30 | 按家属家庭情况和实际要求编写讣告,纸质打印后张贴至守灵厅讣告牌上。 | ||
3. | 影像服务 | 元/场 | 500 | 含制作电子遗像100元、制作生平影视快剪(3分钟内)300元,播放悼念逝者的影音资料100元(可按项选择)。 | ||
4. | 殡仪 开展 | 司仪服务 | 元/场 | 100 | 由司仪主持殡仪活动,由一个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告别仪式主持及提供出殡流程咨询。 | |
5. | 护灵服务 | 元/场 | 480 | 由礼仪人员对逝者遗体或骨灰进行护送。含遗体入殓、四名护送礼仪人员。 | ||
6. | 馆内冰库入殓纸棺或乡镇纸棺盖棺服务 | 元/具 | 240 | 按家属需求提供服务 | ||
7. | 其他 服务 | 招待所房间 | 元/间.天 | 100 | 所有房间均提供两个床位。 | |
8. | 骨灰盒刻字 | 元/个 | 120 | 激光雕刻逝者名字、出生日期、逝世日期。 | ||
9. | 花类 出租 | 花篮 | 元/只.场 | 100 | 含仿真花、打印对联、不锈钢架,双层,高约1.5米。 | |
10. | 花圈 | 元/只.场 | 30 | 直径1米的仿真花圈,含机打挽联。 | ||
11. | 仿真花盆 | 元/盆.场 | 40 | 罗马柱花盆,含仿真花2束。 | ||
12. | 花环拱门 | 元/个.场 | 280 | 含仿真花、圆柱形拱门,柱直径0.28米,高2.4米,拱门跨度2.5米。 | ||
13. | 棺边环保花台及彩灯带 | 元/场 | 290 | 含绢布不锈钢花台、仿真花。 | ||
14. | 相框仿真花架 | 元/场 | 120 | 含仿真花、不锈钢花架,正面1平方米、厚0.1米。 | ||
15. | 迎仙花 | 元/对.场 | 20 | 仿真花。 | ||
16. | 长明灯 | 元/对.场 | 20 | 24小时常亮。 | ||
17. | 灯笼(平安灯) | 元/只.场 | 60 | 铁圈、布制、内置马灯常亮,直径0.5米、高约1米。 | ||
18. | 祭拜垫 | 元/个.场 | 15 | 布制泡沫外套,每次使用后清洗。 | ||
19. | 移动音响 | 元/台.场 | 80 | 含电费。 | ||
20. | 电风扇 | 元/台.场 | 40 | 含电费。 装修后取消收费 | ||
21. | 取暖器 | 元/台.天 | 80 | 含电费。 装修后取消收费 | ||
22. | 电热水壶 | 元/个.场 | 40 | 含电费。 | ||
23. | 便携桌凳 | 元/套.场 | 11 | 守灵厅配置外另行租用,含一张桌子6元,一把凳子5元。 | ||
24. | 用品 销售 | 鲜花、香烛、烟、酒、饮用水等 | 明码标价 | 不高 (略) 场价。 | ||
25. | 孝衣 | 元/套 | 26 | 含衣服17元、帽子6元、腰带3元。 | ||
26. | 地毯 | 元/条 | 200 | 一次性地毯,宽1米、长11米。 | ||
注: (1)除以上商品和服务项目之外,投标人根据现代殡仪服务发展方向,若需拓展服务领域,以满足广大丧属不同层次的丧葬需求,拓展的商品及服务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与招标人协商,招标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 (略) )审批,批准后方可提供服务及收费;不得向丧属收取未经招标人批准同意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费用。禁止投标人未经招标人批准许可擅自增加殡仪服务项目。 (2)中标人因殡仪服务业务需要,对场馆现有的设施需改建,或在场馆现有的经营场所以外,增建搭建的设施都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方能建设,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投标人不得出售竹纸花圈、纸房子、纸船等纸质殡葬用品;不得经营“遗体接运业务、遗体收敛业务、火化业务、遗体整容及化妆业务、冷藏业务(在服务场所内的冰棺、冷藏柜等)悼唁厅出租、骨灰安葬、立碑刻字、食堂餐饮(含供品)”业务;不得经营未 (略) (略) 允许的服务项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经营的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方针政策提供服务。 (4)合同履行过程中,表中各项收费标准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整改要求,则双方应根据最新政策同步调整收费标准后执行。 (5)中标人提供的所有商品需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才能入场使用。 |
5、实行“花圈租赁、只烧挽联”环保祭奠方式。仿真花圈租赁由投标人负责购置投入,数量在200个以上,确保满足群众祭奠需要。租赁的花圈应选用钢架结构、仿真度高、美观大方的品种,规格档次1米-1.2米,采用不锈钢框架、绢花,样式按招标人提供样品图片为准。投标人按自身投标时响应内容重新制作背景装饰图,要求美观大方、符合现代祭奠方式,色泽鲜明不褪色、不缩水,同时,每个守灵厅必须2个背景图,均为可活动拆卸的,其中一个为大众式,其中一个为基督教式。
6、投标人可视情况接收上轮投标人承包期间的设备和商品,其价格经双方协商解决。
7、投标人经营服务场所水、电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每季度结算一次。
8、投标人不得将经营权转包他人经营。
9、投标人不得提供带有请法士、做道场等封建迷信色彩的服务项目,不得收受丧属的“红包”和毛巾、香烟等礼品;必须配合招标人做好禁止迷信活动及治丧环境管理工作,如劝导停止道场(法事)、乐队、 (略) 理遗物。
(三)服务项目标准及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胜任对应岗位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12人,保安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卫生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配备所有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拟派出实施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承诺人员相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则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没收履约保证金5000元,发现三次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标人规章制度,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服务,树立招标人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殡仪服务岗位要求表
部门 | 类别 | 要求 | ||||||||||||||||||||||||||||||||||||||||||||||||||||||||||||||||||||||||||||||||||||||||||||||||||||||||||||||||||||||||||||||||||||||||||||||||||||||||||||||||||||||||||||||||||||||||||||||||||||
守 灵 厅 及 其 它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常驻本项目实施地,负责管理整个服务团队,积极配合招标人管理整个项目实施。 | ||||||||||||||||||||||||||||||||||||||||||||||||||||||||||||||||||||||||||||||||||||||||||||||||||||||||||||||||||||||||||||||||||||||||||||||||||||||||||||||||||||||||||||||||||||||||||||||||||||
业务管理员 | 负责管理具体分项业务工作(如绿化养护、礼仪服务、安全生产)。 | |||||||||||||||||||||||||||||||||||||||||||||||||||||||||||||||||||||||||||||||||||||||||||||||||||||||||||||||||||||||||||||||||||||||||||||||||||||||||||||||||||||||||||||||||||||||||||||||||||||
守灵厅引导员 | 1、服务要求:固定在 (略) 域实行引导服务(包括当地的面宣传和活动宣传。 14、合同履行过程中,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中标方需妥善保管,否则照价赔偿,且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没收相应金额作为赔偿款。 15、禁止提供与封建迷信有关的服务(如道场、乐队、烧大件纸房子、烧大件纸船),被发现2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6、招标人视合同履行情况,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服务经营权考核标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卫生保洁标准》、《四害消杀标准》、《绿化养护标准》另册附,其中《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要求每月装订成册,《四害消杀标准》和《绿化养护标准》要求有台账记录,所有资料每季度移交办公室存档。 三、报价函递交方式 请各潜在承包人根据项目内容要 (略) 场行情的“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公司营业执照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5年01月22日下午5:00之前以书面形式密封送达或邮寄至福建 (略) (地址: (略) 体育馆( (略) )体育馆6号店面,收件人:邓女士,(略))。 四、公告发布媒介: (略) (略) (http://**:8000/#/home)、 (略) (略) (http://**) 附件1 报价函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福建 (略) (略) 殡葬服务中心委托, (略) 殡葬服务中心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承包项目公开招标。 (略) 场价格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进行价格测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明市殡葬服务中心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承包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殡葬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0598-(略),(略) 二、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总体要求 为适应殡葬工作发展需要,促使殡葬业务逐步朝“绿色殡葬、文明低碳、科学治丧”的方向发展,营造低碳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的良好环境。殡仪服务项目要多样化,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众需求,逐步采用科学、健康的祭祀方式祭奠先人。招标人将部分选择性服务经营权由投标人承包,满足群众需求,能逐步有效地朝绿色、生态、文明、环保、低碳治丧的方向发展。 (二)殡葬服务基本要求 1、严格贯彻《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等各级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办法、制度等文件要求,遵守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殡仪馆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殡仪馆收费项目清单指引》和《殡仪馆选择性服务收费项目禁止目录》,坚持摈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秉承“敬重生命、安息逝者、慰藉生者”理念,满足群众治丧需求。 2、坚持政府引导,主动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指导,做到“丧属至上,服务第一”,掌握殡仪服务特殊规律,执行殡葬行业行风建设要求,搞好文明优质服务,做到让服务对象称心、顺心、舒心和放心。 3、坚持诚信经营,实行明码标价,投标人所有商品和服务都是选择性的服务项目,由丧属自愿选择,不得设置消费陷阱,间接强迫丧属消费; (略) 场经济原则自由选择殡葬商品和服务,不得禁止丧属到其它场所购买丧葬用品。投标人不得 (略) (略) 的名义对外提供服务经营。 4、服务商品和项目参考福建省价格协会文件《 (略) 殡葬服 (略) 场调节价的选择性服务项目收费水平参考意见》闽价协【2024】10号实行限定价格经营,具体项目如下:
5、实行“花圈租赁、只烧挽联”环保祭奠方式。仿真花圈租赁由投标人负责购置投入,数量在200个以上,确保满足群众祭奠需要。租赁的花圈应选用钢架结构、仿真度高、美观大方的品种,规格档次1米-1.2米,采用不锈钢框架、绢花,样式按招标人提供样品图片为准。投标人按自身投标时响应内容重新制作背景装饰图,要求美观大方、符合现代祭奠方式,色泽鲜明不褪色、不缩水,同时,每个守灵厅必须2个背景图,均为可活动拆卸的,其中一个为大众式,其中一个为基督教式。 6、投标人可视情况接收上轮投标人承包期间的设备和商品,其价格经双方协商解决。 7、投标人经营服务场所水、电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每季度结算一次。 8、投标人不得将经营权转包他人经营。 9、投标人不得提供带有请法士、做道场等封建迷信色彩的服务项目,不得收受丧属的“红包”和毛巾、香烟等礼品;必须配合招标人做好禁止迷信活动及治丧环境管理工作,如劝导停止道场(法事)、乐队、 (略) 理遗物。 (三)服务项目标准及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胜任对应岗位工作,人员配置不少于12人,保安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卫生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配备所有服务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拟派出实施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承诺人员相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如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则招标人每发现一次没收履约保证金5000元,发现三次招标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标人规章制度,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文明服务,树立招标人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殡仪服务岗位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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