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工业企业污水水价成本测算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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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工业企业污水水价成本测算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工业企业污水水价成本测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工业企业污水水价成本测算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略)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略)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需求: (略) 工业企业污水水价成本测算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或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 (略) (略) 研创大厦四楼西北角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 (略) (略) 人民政府盐龙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所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略)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载体为U盘,内容:按要求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中)。

4.资格审定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人民政府盐龙街 (略)

地 址: (略) 研创大厦4楼

联 系 人:季节

联系电话:05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地  址: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女士

联系方式:0515-(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徐女士

电   话:0515-(略)、(略)

项目概况

(略) 工业企业污水水价成本测算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工业企业污水水价成本测算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人民币(略)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略)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5.采购需求: (略) 工业企业污水水价成本测算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 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或上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 (略) (略) 研创大厦四楼西北角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 (略) (略) 人民政府盐龙 (略) ”发布的更正公告。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所有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略)份,并提供电子版文件一份(载体为U盘,内容:按要求盖章签字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直接放入投标文件封袋中)。

4.资格审定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投标人。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人民政府盐龙街 (略)

地 址: (略) 研创大厦4楼

联 系 人:季节

联系电话:05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地  址: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 系 人:王先生、徐女士

联系方式:0515-(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徐女士

电   话:0515-(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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