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向镇宁自治县事业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原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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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向镇宁自治县事业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原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告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略)旗街道财政所、(略)旗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现已成立各单位清算组,请债权人于2025年1月17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略)旗街 (略)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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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略)旗街道财政所、(略)旗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现已成立各单位清算组,请债权人于2025年1月17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略)旗街 (略)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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