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石家庄市2025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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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石家庄市2025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石家庄市2025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略) 级工作安排,我区开展《 (略) 2025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农业清洁生产以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加厚高强度地膜(>0.01mm)、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以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为目标,重点开展农业清洁生 (略) 创建,通 (略) 建设,以点带面, (略) , (略) 绿色农业快速发展。

二、实施规模

农业清洁生 (略) 创建,每 (略) 设施蔬菜、水果面积100亩以上,或露地作物面积300亩以上。项目实施单位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按照农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生产,在当地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实施内容

农业清洁生 (略) 创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重点开展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以及有机肥、配方肥、物理、生物防控示范推广等,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等。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配套设施、设备购置以及采购农业投入品等。其中,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每 (略) 示范面积不少于20亩,并由有机肥厂家设计使用方案。使用前应先测土壤有机质、容重和重金属含量等相关数据,使用后再测相关数据,然后进行对比,得出有机肥全量替代的可行性。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面积至少10亩,主要观察一是降解地膜降解情况,是否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二是和普通地膜对比,在增温保墒方 (略) 别;三是作物 (略) 别。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MM)推广示范面积至少10亩。重复承担项目 (略) 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面积不少于50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面积不少于30亩,补贴资金可用于农业投入品的购买,但不得重复用于设备购置。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补贴标准

1、设备购置。杀虫灯、补光灯、大型喷雾器、迷雾机、粉碎机、覆膜机、地膜回收机、水肥一体化灌溉等设备进行补贴,财政资金补贴额度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40%,最高补贴不超过(略)元。

2、农业投入品。 (略) 、粘虫板、国标地膜以及配方肥、滴灌肥、有机肥、生物农药等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不高于40%。用于全量替代的有机肥,补贴比例为购肥金额的50%。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需检测土壤和农产品相关数据,一年两次,分别为用肥前一次,用肥后一次,产生的检测费用补贴比例不高于80%。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补贴比例不高于购膜金额的70%,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MM)补贴比例为购膜金额的50%。

3、补贴资金方式。实行项目先建设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验。

七、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方案,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月21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 (略) (略) 318房间。联系人马素娟,电话(略)。

(略) (略)

2025年1月17日

关于申报《石家庄市2025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

(略) 级工作安排,我区开展《 (略) 2025年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目标任务

农业清洁生产以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加厚高强度地膜(>0.01mm)、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以及秸秆资源化利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为目标,重点开展农业清洁生 (略) 创建,通 (略) 建设,以点带面, (略) , (略) 绿色农业快速发展。

二、实施规模

农业清洁生 (略) 创建,每 (略) 设施蔬菜、水果面积100亩以上,或露地作物面积300亩以上。项目实施单位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按照农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生产,在当地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实施内容

农业清洁生 (略) 创建,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重点开展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以及有机肥、配方肥、物理、生物防控示范推广等,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地膜回收等。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建设配套设施、设备购置以及采购农业投入品等。其中,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每 (略) 示范面积不少于20亩,并由有机肥厂家设计使用方案。使用前应先测土壤有机质、容重和重金属含量等相关数据,使用后再测相关数据,然后进行对比,得出有机肥全量替代的可行性。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面积至少10亩,主要观察一是降解地膜降解情况,是否能满足作物生长需求;二是和普通地膜对比,在增温保墒方 (略) 别;三是作物 (略) 别。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MM)推广示范面积至少10亩。重复承担项目 (略) 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面积不少于50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示范面积不少于30亩,补贴资金可用于农业投入品的购买,但不得重复用于设备购置。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农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补贴标准

1、设备购置。杀虫灯、补光灯、大型喷雾器、迷雾机、粉碎机、覆膜机、地膜回收机、水肥一体化灌溉等设备进行补贴,财政资金补贴额度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40%,最高补贴不超过(略)元。

2、农业投入品。 (略) 、粘虫板、国标地膜以及配方肥、滴灌肥、有机肥、生物农药等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不高于40%。用于全量替代的有机肥,补贴比例为购肥金额的50%。有机肥全量替代示范需检测土壤和农产品相关数据,一年两次,分别为用肥前一次,用肥后一次,产生的检测费用补贴比例不高于80%。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补贴比例不高于购膜金额的70%,加厚高强度地膜(0.015MM)补贴比例为购膜金额的50%。

3、补贴资金方式。实行项目先建设财政资金后补助方式。项目建设完成,通过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再将专项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验。

七、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申报方案,同时附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或土地入股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月21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 (略) (略) 318房间。联系人马素娟,电话(略)。

(略) (略)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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