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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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县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5〕3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校服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金额:140元/套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招三个学年,合同一年一签订,项目一年一考核。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签署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续签合同,且不赔偿成交供应商任何损失,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合同履行开始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自然人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单位。

(二)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请提供合法有效的:

1.报名书封面(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2.企业营业执照;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内相关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注册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个体工商户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个体工商户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法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直接投标则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加盖鲜公章的扫描件一套,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本次采购要求。若投标供应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提供的报名资料不全,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报名,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供应商须将报名资料递交至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三)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供应商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应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四)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供应商:

1.投标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供应商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

(五)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子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3.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

方式:电子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宁分公司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在中国采招网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

址:昌宁县翁堵镇

联系方式:18087515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昌宁分公司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环城北路紫檀水岸北侧云舒居旁

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13987595767、0875-7133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话:13987595767、0875-7133604


采购需求

校服征订数量、价格及材质说明

1、长袖上衣

面料:南韩丝,聚酯纤维92%,氨纶8%;

颜色:绿色;

2、长裤

面料:南韩丝,聚酯纤维92%,氨纶8%;

颜色:绿色;

3、T恤

面料:珠地、棉35%,聚酯纤维65%;

有颜色:绿色

总人数:小学830人,幼儿园262人,每人2套;

注:质量要求

1)校服制作须符合GB/T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

2)校服质量应符合T/JYHQ0009-2021《中小学学生装(校服)》标准;安全类别必须符合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B类)、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B 类)、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要求;配置可警示性标志的还应符合GB/T28468-2012《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要求。

3)所选用的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的要求,无起纱、走线、次货现象;

4)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的要求,经多次洗涤不褪色,不起毛、不起泡起皱,无裂缝、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破损、纽扣不褪色、装订牢固、拉链顺滑、纽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5)产品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等。

6)包装方法:校服包装须严格按照《国家服装标准》执行,每套服装采用独立包装。

采购预算:14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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