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芦台街道建新村205国道南李淑珍废品回收项目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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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区芦台街道建新村205国道南李淑珍废品回收项目经营权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 (略) 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禁止非粮化。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略) (略) 芦台街道建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69点击查看>>*87
农户数量 393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项目经营权 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 4224 元/年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详情 分期付款方式:一年一付,租金收取方式为上打租金,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后续租金每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无异议。公开转出面积共计643.20平方米,每年按4224元收取租金,出租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计金额:8448元。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运营,如因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或相关手续没办理报批被有关部门关停,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使用项目标的必须按村镇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不得私搭乱建存放集装箱等,如不配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及押金。 3、受让方需和村委会签订合同,村委会不参与调解原地上物补偿等工作(因此项目经营权地上物由原承包方自行建设,若原承包方不是此次最终受让方,村委会将组织第三方评估单位将此地块地上物进行评估,第三方评估费和地上物评估的费用(原经营权地上物的费用)由本次中标方担付。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按照政府及镇村相关安全责任要求使用标的,凡因违反安全要求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承租标的范围内卫生环境必须符合村镇要求,垃圾自行清理,如不达标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和押金。 5、租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承租方如需开具发票需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6、在合同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不允许对标的进行转租。 7、出租期内不得在标的内部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和押金。 8、租赁期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承租方逾期返还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之日止,逾期返还期间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支付占用费,且每日按日租金万分之五累计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9、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或集体征收占用、平改、建设需要等,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因征收占用导致的一切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退回剩余的租金,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 10、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子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1、此标的有地上物,房屋3间,建筑面积360平米,与村委会无关,受让方需与前租户自行协商。 12、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13、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 (略)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受让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受让方违约,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4、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元) 5000
中标方 (略) 置 原路退回 需要披露的与转出标的相关的其他情况 坐落位置: (略) (略) 芦台街道建新村,东至:张 (略) ;西至:毕志 (略) ;南至:荣亨坑塘;北至:205国道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满2年按2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目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台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占地面积:643.20平方米,其中房屋3间,建筑面积360平米。
缴纳形式 电汇形式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向 正向竞价
竞价方式 多次竞价
阶梯价 1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5-01-2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24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5-01-26 11:3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5-01-26 12:00: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账 号:**
信息技术服务费 10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备注
报名须知
风险提示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 (略) 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竞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在挂牌期间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竞价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和转出方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禁止非粮化。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 (略) (略) 芦台街道建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69点击查看>>*87
农户数量 393
转出信息
标的类型 项目经营权 是否属再次转出
挂牌价格 4224 元/年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详情 分期付款方式:一年一付,租金收取方式为上打租金,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后续租金每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现状无异议。公开转出面积共计643.20平方米,每年按4224元收取租金,出租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计金额:8448元。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运营,如因不具备相应经营资质或相关手续没办理报批被有关部门关停,承租方自行承担损失,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违法活动,一旦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使用项目标的必须按村镇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不得私搭乱建存放集装箱等,如不配合,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及押金。 3、受让方需和村委会签订合同,村委会不参与调解原地上物补偿等工作(因此项目经营权地上物由原承包方自行建设,若原承包方不是此次最终受让方,村委会将组织第三方评估单位将此地块地上物进行评估,第三方评估费和地上物评估的费用(原经营权地上物的费用)由本次中标方担付。 4、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应严格按照政府及镇村相关安全责任要求使用标的,凡因违反安全要求产生的一切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承租标的范围内卫生环境必须符合村镇要求,垃圾自行清理,如不达标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和押金。 5、租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承租方如需开具发票需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6、在合同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不允许对标的进行转租。 7、出租期内不得在标的内部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不退租金和押金。 8、租赁期届满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承租方逾期返还自租赁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标的之日止,逾期返还期间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支付占用费,且每日按日租金万分之五累计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9、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或集体征收占用、平改、建设需要等,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因征收占用导致的一切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退回剩余的租金,地上物补偿归承租方,土地补偿归出租方; 10、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子退还保证金并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1、此标的有地上物,房屋3间,建筑面积360平米,与村委会无关,受让方需与前租户自行协商。 12、该项目出租期限为2024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出租期限,并同意按该出租期限支付租金,成交后不得以出租期限为由拒签合同。 13、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 (略)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受让方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受让方违约,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4、以上未注明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村委会所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是否涉及优先权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元) 5000
中标方 (略) 置 原路退回 需要披露的与转出标的相关的其他情况 坐落位置: (略) (略) 芦台街道建新村,东至:张 (略) ;西至:毕志 (略) ;南至:荣亨坑塘;北至:205国道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满2年按2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目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台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占地面积:643.20平方米,其中房屋3间,建筑面积360平米。
缴纳形式 电汇形式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5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竞价方向 正向竞价
竞价方式 多次竞价
阶梯价 100
报名起始时间 2025-01-20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24 16:00:00
竞价起始时间 2025-01-26 11:3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5-01-26 12:00:00
价款划入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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