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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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0:40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0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赖璟婷
项目联系电话 0598-#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列东街道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女士,0598-#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层(邮政大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赖璟婷0598-#

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综合办公室(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楼(中国邮政大楼))持邀请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含税)

招标要求

1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

1

#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要求”

注:

1、本项目采购货物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限价(预算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或最高限价(预算价)的,按无 (略) 理。

2、各投标人报价应是唯一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必须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综合办公室(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楼(中国邮政大楼))持邀请函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7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邀请函到 (略) (地址: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楼(三明邮政办公大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3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楼(三明邮政办公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列东街道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层(邮政大楼)            

联系方式:赖璟婷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璟婷

电 话:  05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0:40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0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赖璟婷
项目联系电话 0598-#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列东街道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女士,0598-#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层(邮政大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赖璟婷0598-#

项目概况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综合办公室(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楼(中国邮政大楼))持邀请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采购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含税)

招标要求

1

(略) 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工作专项法律团队

1

#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内容及要求”

注:

1、本项目采购货物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限价(预算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或最高限价(预算价)的,按无 (略) 理。

2、各投标人报价应是唯一报价,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必须经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持有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 (略) 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综合办公室(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楼(中国邮政大楼))持邀请函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7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邀请函到 (略) (地址: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楼(三明邮政办公大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3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开标室(地址: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楼(三明邮政办公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列东街道列东街1号明宇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梅岭新村31幢12层(邮政大楼)            

联系方式:赖璟婷0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璟婷

电 话:  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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