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为进 (略) 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选聘质量,防范采购风险,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我院拟遴选招标代理 (略) 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细则》等有关采购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1、海 (略) 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预算资金88.*元;
(二)承担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评审、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协助采购意向公开、签订合同、采购资料归档,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选取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机构1家。
参照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优惠比例由代理单位自行申报。
(三)遴选原则: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严格资格审查, (略) (略) 务会班子成员集体参与,对申请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其业务范围,剔除专业能力不强、服务业绩不佳、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名 (略) 党支 (略) 务会审定,择优选取项目代理服务机构。
二、报名条件
1.所有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类项目相应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经营范围, (略) 该项目的资质及能力。
2.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资格。
3.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
三、报名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简介及过往业绩(招标代理服务情况);
5.提供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
6.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或查询记录截图(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记录);
7.代理机构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8.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9.响应该项目的相关报价文件;
10.我院发布的遴选公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资料文件不予退还。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文件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且合并封装成册。
四、报名和提交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共五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海 (略) 办公室(海晏县三角城大街32号)
(三)联系电话:0970—*。
五、遴选结果通知
(略) 党支 (略) 务会议审定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遴选结束后5天内未接到通知视为未中选,不再另行通知。
六、合同签订
在收到中选通知5天以内,相关中选单位应当与遴选人按国家标准规范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七、其他事项
1.递交相关文件即为认可该公告的内容。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的招标代理业务。
2.为确保招标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海 (略) 有义务对选定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行为进行跟进监督,包括对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等情况,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积极配合。
特此公告。
海 (略)
2025年1月17日
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
投标代理服务机构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为进 (略) 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选聘质量,防范采购风险,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我院拟遴选招标代理 (略) 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欢迎有资质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细则》等有关采购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1、海 (略) 后勤社会化服务项目,预算资金88.*元;
(二)承担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招标答疑、组织评审、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协助采购意向公开、签订合同、采购资料归档,具体以招标人委托的内容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工作,选取招标代理(采购代理)服务机构1家。
参照执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优惠比例由代理单位自行申报。
(三)遴选原则: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科学评估、择优选择、集体决策。严格资格审查, (略) (略) 务会班子成员集体参与,对申请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其业务范围,剔除专业能力不强、服务业绩不佳、有严重不良记录的代理机构,在此基础上确定参与遴选的代理机构名 (略) 党支 (略) 务会审定,择优选取项目代理服务机构。
二、报名条件
1.所有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类项目相应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经营范围, (略) 该项目的资质及能力。
2.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资格。
3.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行为。
三、报名资料
1.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报名材料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简介及过往业绩(招标代理服务情况);
5.提供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
6.机构相关资质复印件或查询记录截图(包括但不限于: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查询记录);
7.代理机构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8.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9.响应该项目的相关报价文件;
10.我院发布的遴选公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资料文件不予退还。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文件均须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且合并封装成册。
四、报名和提交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4日(共五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海 (略) 办公室(海晏县三角城大街32号)
(三)联系电话:0970—*。
五、遴选结果通知
(略) 党支 (略) 务会议审定通过后,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遴选结束后5天内未接到通知视为未中选,不再另行通知。
六、合同签订
在收到中选通知5天以内,相关中选单位应当与遴选人按国家标准规范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七、其他事项
1.递交相关文件即为认可该公告的内容。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的招标代理业务。
2.为确保招标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海 (略) 有义务对选定代理机构的招标代理行为进行跟进监督,包括对代理机构名录信息的真实性、委托代理协议的签订和执行情况、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及评价等情况,中标或成交供应商的通知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积极配合。
特此公告。
海 (略)
2025年1月17日
附件: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
投标代理服务机构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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