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精神卫生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大数据应用与社会心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定制开发项目市场调研
四川省精神卫生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大数据应用与社会心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定制开发项目市场调研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疾控便函〔2023〕9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拟 (略) 开展四川省精神 (略) 大数据应用与社会心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定制开发。目前需要对“四川省精神 (略) 大数据应用与社会心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定制开发” (略) 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调研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6日(下午17:0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精神 (略) 大数据应用与社会心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定制开发
三、项目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精神卫生大数据采集与应用: (略) 内各业务模块的数据采集整合方案、数据清洗质控并根据业务需求建模展示、重精患者风险评估与管理方案制定与应用、全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数据采集上报。
(二) (略) 数据共享交换整合:以接口和文件的方式实现与四川省综合临床中心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数据中台与技术中台的数据传输和共享交换、 (略) 实现用户单点登录、开发预 (略) 进行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数据上报的数据采集接口。
(三)大数据计算与存储资源添置、信息安全加固。
四、资料提交
1、资料提交方式:
资料形式:电子邮件递交
电子递交: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8-#
2、提交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6日(下午17:00)
3、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盖鲜章扫描件)
①根项目需求提供设备的详细报价清单,同时提交总报价(请提交Excel表格,格式自拟,以人民币报价)。
②项目需求内需要提 (略) 简介和业务范围。
③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相关资质文件(如果调研涉及医疗设备,供应商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设备生产厂家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质)。
(略) 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及盖鲜章身份证扫描件。
⑥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清单,含主要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五、联系方式
设备联系人:苏老师 028-#
纪检联系人:孙老师 028-#
联系地址: (略) (略) 芙蓉大道二段33号
六、注意事项
1、未按时递交资料的供应商 (略) 场调研,请相互转告。
2、供应商需承诺提交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供应商承担。除要求提供原件或者word及excel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扫描件。
3、 (略) 场调研可能因项目调整随时终止,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2025年1月20日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重大传染病防控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免疫规划、慢性病防治、精神卫生、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疾控便函〔2023〕93号)有关要求,我中心拟 (略) 开展四川省精神 (略) 大数据应用与社会心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定制开发。目前需要对“四川省精神 (略) 大数据应用与社会心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定制开发” (略) 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调研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6日(下午17:0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精神 (略) 大数据应用与社会心理规范化服务功能定制开发
三、项目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精神卫生大数据采集与应用: (略) 内各业务模块的数据采集整合方案、数据清洗质控并根据业务需求建模展示、重精患者风险评估与管理方案制定与应用、全省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数据采集上报。
(二) (略) 数据共享交换整合:以接口和文件的方式实现与四川省综合临床中心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数据中台与技术中台的数据传输和共享交换、 (略) 实现用户单点登录、开发预 (略) 进行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数据上报的数据采集接口。
(三)大数据计算与存储资源添置、信息安全加固。
四、资料提交
1、资料提交方式:
资料形式:电子邮件递交
电子递交: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 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8-#
2、提交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1月26日(下午17:00)
3、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盖鲜章扫描件)
①根项目需求提供设备的详细报价清单,同时提交总报价(请提交Excel表格,格式自拟,以人民币报价)。
②项目需求内需要提 (略) 简介和业务范围。
③供应商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相关资质文件(如果调研涉及医疗设备,供应商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设备生产厂家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质)。
(略) 场调研的潜在供应商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方式及盖鲜章身份证扫描件。
⑥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清单,含主要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以及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材料。
五、联系方式
设备联系人:苏老师 028-#
纪检联系人:孙老师 028-#
联系地址: (略) (略) 芙蓉大道二段33号
六、注意事项
1、未按时递交资料的供应商 (略) 场调研,请相互转告。
2、供应商需承诺提交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扫描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供应商承担。除要求提供原件或者word及excel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扫描件。
3、 (略) 场调研可能因项目调整随时终止,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四川省精神医学中心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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