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代表接待工作日公告
为强化医疗卫生行风,促进廉洁自律, (略) 与医药、器械企业的交流, (略) (略) 依据相关制度发布2025年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代表接待工作日公告:
一、接待时间及地点
(一)接待时间:上午09:00-11:30(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季度 | 报名截止时间 | 接待时间 |
第一季度 | 3月5日 | 3月18日 |
第二季度 | 6月6日 | 6月17日 |
第三季度 | 9月4日 | 9月18日 |
第四季度 | 12月4日 | 12月16日 |
(二)接待地点: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一)各医药代表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附件2要求将所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6.com进行预约登记,无 (略) 推广。
(二)接待日当天各医药代表应带齐盖章版申报资料及 (略) 参加。
(三)严禁任何科室、人员私自接待医药、器械代表,亦不允许医药代表私自进入临床科室及医技 (略) 域进行有关产品推销活动。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的,相关科室及个人视作违 (略) 理;医院立即停止采购该医药、器械代表(厂、商)的产品。
(四)接待工作日工作安排,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设备科和药剂科、临床医技科室参加,必 (略) 领导参加。
为强化医疗卫生行风,促进廉洁自律, (略) 与医药、器械企业的交流, (略) (略) 依据相关制度发布2025年医药代表、医疗器械代表接待工作日公告:
一、接待时间及地点
(一)接待时间:上午09:00-11:30(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季度 | 报名截止时间 | 接待时间 |
第一季度 | 3月5日 | 3月18日 |
第二季度 | 6月6日 | 6月17日 |
第三季度 | 9月4日 | 9月18日 |
第四季度 | 12月4日 | 12月16日 |
(二)接待地点: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一)各医药代表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附件2要求将所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6.com进行预约登记,无 (略) 推广。
(二)接待日当天各医药代表应带齐盖章版申报资料及 (略) 参加。
(三)严禁任何科室、人员私自接待医药、器械代表,亦不允许医药代表私自进入临床科室及医技 (略) 域进行有关产品推销活动。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的,相关科室及个人视作违 (略) 理;医院立即停止采购该医药、器械代表(厂、商)的产品。
(四)接待工作日工作安排,在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由设备科和药剂科、临床医技科室参加,必 (略) 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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