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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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2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3
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单价:2.5 元/人/天
采购需求:一标段:安平镇中心校、东黄城镇中心校、大何庄乡中心校 二标段:大子文镇中心校、南王庄镇中心校、马店镇中心校 三标段:两洼乡中心校、油子乡中心校、安平县志臻学校(小学部)、安平县志远学校(小学部)、安平县同华学校(小学部)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200天。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止,按学生每学年在校时间(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200天左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21至2025-01-26, 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2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冀财采[2023]14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采用“暗标 ”形式,投标文件按照双盲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 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 (略) (略) (略) 场主 体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一切后果由 供应商自负,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4、依据《河北省 2023 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简化健全政府采购 程序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 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 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 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 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 (略) 本级
地址: (略) 安平 (略) 69号
联系方式: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万正 (略)
地址:石家 (略) 兴安大街116号润江总部国际5号楼5层503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卜
电话:0311-*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5-02-12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3
项目名称: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单价:2.5 元/人/天
采购需求:一标段:安平镇中心校、东黄城镇中心校、大何庄乡中心校 二标段:大子文镇中心校、南王庄镇中心校、马店镇中心校 三标段:两洼乡中心校、油子乡中心校、安平县志臻学校(小学部)、安平县志远学校(小学部)、安平县同华学校(小学部)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200天。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至2025年秋季学期止,按学生每学年在校时间(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200天左右。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1-21至2025-01-26, 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2-12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冀财采[2023]14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采用“暗标 ”形式,投标文件按照双盲要求分开编制商务标和技术标,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 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 (略) (略) (略) 场主 体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查看不及时影响投标的,一切后果由 供应商自负,招标文件自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4、依据《河北省 2023 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简化健全政府采购 程序机制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 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 5、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冀财采〔2021〕7 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 收取行为的通知》,本项目不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 (略) 本级
地址: (略) 安平 (略) 69号
联系方式:0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万正 (略)
地址:石家 (略) 兴安大街116号润江总部国际5号楼5层503
联系方式: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卜
电话:0311-*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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