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卷烟厂制丝车间KLS烘梗丝机除尘系统及主机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卷烟厂制丝车间KLS烘梗丝机除尘系统及主机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卷烟厂制丝车间KLS烘梗丝机除尘系统及主机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制丝车间KLS烘梗丝机除尘系统及主机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
2.2 项目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 (略) 经济技 (略) 喀 (略) 306号)。
2.3 招标范围: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制丝车间KLS烘梗丝机除尘系统及主机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完成备货具备发货条件,接招标人发货通知后2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接招标人施工通知后15个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要求系统正常运行并达到交验程度(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 (略) (略) 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5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8时至2025年1月26 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 (略) ”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 (略) 客服热线 010-#获取支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1:00时,地点为 (略) ( (略) (略) 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官网》、《 (略) 采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 (略) 喀 (略) 30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联系人:廖超、谭洁
联系电话:0991-#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卷烟厂制丝车间KLS烘梗丝机除尘系统及主机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制丝车间KLS烘梗丝机除尘系统及主机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
2.2 项目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 (略) 经济技 (略) 喀 (略) 306号)。
2.3 招标范围: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制丝车间KLS烘梗丝机除尘系统及主机配套设施购置安装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完成备货具备发货条件,接招标人发货通知后2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接招标人施工通知后15个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要求系统正常运行并达到交验程度(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 (略) (略) 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5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需提交承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查询结果提交于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8时至2025年1月26 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 (略) ”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 (略) 客服热线 010-#获取支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11:00时,地点为 (略) ( (略) (略) 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官网》、《 (略) 采 (略) 》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 (略) 新疆卷烟厂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 (略) 喀 (略) 306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略) 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联系人:廖超、谭洁
联系电话: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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