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无偿救护认定奖励个人集体获奖名单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 (略) 无偿救护促进办法》、《 (略) 无偿救护行为认定和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办法(试行)》以及《 (略) 无偿救护认定奖励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或单位举荐、区、县(市)红十字会初审后, (略) 红十字会组织无偿救护认定奖励评议(复评)专家委员会有关成员开展评议工作。 (略) 红十字会执委会同意,拟认定陈佳乐等13位个 (略) 无偿救护(个人)金、铜奖,陈家松等15位个人(集体) (略) 无偿救护促进奖。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17:00至1月26日17:00。
在公示期内,对认定对象有不同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 (略) 红十字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人:朱国芳
联系电话:0575-#,#(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368号
附件: (略) 无偿救护认定奖励个人(集体)(第二批)名单
(略) 红十字会
2025年1月20日
根据《 (略) 无偿救护促进办法》、《 (略) 无偿救护行为认定和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办法(试行)》以及《 (略) 无偿救护认定奖励保障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或单位举荐、区、县(市)红十字会初审后, (略) 红十字会组织无偿救护认定奖励评议(复评)专家委员会有关成员开展评议工作。 (略) 红十字会执委会同意,拟认定陈佳乐等13位个 (略) 无偿救护(个人)金、铜奖,陈家松等15位个人(集体) (略) 无偿救护促进奖。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0日17:00至1月26日17:00。
在公示期内,对认定对象有不同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邮件等方式, (略) 红十字会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人:朱国芳
联系电话:0575-#,#(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368号
附件: (略) 无偿救护认定奖励个人(集体)(第二批)名单
(略) 红十字会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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