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车辆段采购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包头车辆段采购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公开询价公告采购公告
(略) (略) (略) 包头车辆段
采购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BLDJ-2025-005
包头车辆段对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询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包头车辆段
单位地址:内蒙 (略) (略) (略) 包头火车站西1000米
收货地址:内蒙 (略) (略) 呼和浩特东动车所(鸿盛 (略) (略) 南500米)
二、询价产品明细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轮对总成(动车) | 适用于CR400BF-G型动车组 | 条 | 5 |
2 | 轮对总成(拖车) | 适用于CR400BF-G型动车组 | 条 | 5 |
3 | 牵引电机 | 适用于CR400BF-G型动车组 | 台 | 1 |
注: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本次询价不进行采购,询价结果作为后期公开招标采购的依据。
三、相关要求
1.通用要求
1.1保证产品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保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合格的性能。
1.2成交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附带产品质量合格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方应对由于材料、配件等的缺陷而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造成的损失由成交方负担。交工后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标准要求需满足技术参数配置中参数所定标准,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将追究违约责任。
2.售后服务要求
2.1中标方按使用单位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包装箱应完好,不得缺件,合格证随货寄出。产品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2.2执 (略)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在质保期内,中标方应对由于材料、配件等缺陷发生的任何设备故障或行车事故的损失进行赔偿。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相关零部件质保期从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
2.3履约期按合同约定。履约期限内,若中标项目被纳 (略) 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范围且已确定中标(成交)人,履约期限自动变更 (略) 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
2.4使 (略) (略) (略) 合同样本及付款方式。产品涉及的所有人工、材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2.5长期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对配件实行终身跟踪服务。
2.6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始,3小时内给采购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成交方安排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成交方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2.7产品使用涉及的软件,成交方需无条件进行终生免费升级;成交供应商须现场免费为买方操作人、维修人进行设备构造、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及安全方面的培训,使买方操作人、维修人具备正确、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及常见故障排除的能力。
3.其他要求
3.1包装时随车配件、附件和清单、使用操作、保养和检修说明书要密封,防潮、装箱牢固可靠、标志明显。
3.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成交方承担。
3.3成交供应商须遵守中 (略) (略) 《动车组源头质量问题整治管理办法》,因源头质量问题整治造成原有零部件无法继续使用或动车组零部件自身的源头质量问题,按照“谁供货、谁负责”的原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整治。
四、相关要求
1.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内。
2.报价单位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报价方将其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略)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共同向(略)方负责。
五、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不含税单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 (略) 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报 (略) 分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
4.随报价单提询价产品近3年以来不少于3份的相关业绩,无业绩可提供相关说明。
5.报价时间至截止2025年1月25日17: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39.com邮箱,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6.不接受预付款要求。
7.要求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宋利 (略)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且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 (略) (略) 包头车辆段
2025年1月20日
包头车辆段询价/报价表
询/报价单号 | 询/报价日期 | 有效期限 | ||||||||||||||
供 货 方 | 需 货 方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略) 包头车辆段 | ||||||||||||||
地址 | 地址 | 内蒙 (略) (略) (略) 包头火车站西1000米 | ||||||||||||||
邮编 | 邮编 | (略) | ||||||||||||||
联系部门 | 电话 | 联系部门 | 动车技术教育科 | 电话 | 0471-(略) | |||||||||||
联系人 | 传真 | 联系人 | 宋利 | 传真 | / |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现货 | 供货期 | 单价 (不含税) | 税率(%) | 单价 (含税) | 备注 | |||||
合计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
注: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包括装卸费。
(略) (略) (略) 包头车辆段
采购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公开询价公告
编号:BLDJ-2025-005
包头车辆段对动车组高价互换配件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询价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包头车辆段
单位地址:内蒙 (略) (略) (略) 包头火车站西1000米
收货地址:内蒙 (略) (略) 呼和浩特东动车所(鸿盛 (略) (略) 南500米)
二、询价产品明细
序号 | 项目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轮对总成(动车) | 适用于CR400BF-G型动车组 | 条 | 5 |
2 | 轮对总成(拖车) | 适用于CR400BF-G型动车组 | 条 | 5 |
3 | 牵引电机 | 适用于CR400BF-G型动车组 | 台 | 1 |
注: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本次询价不进行采购,询价结果作为后期公开招标采购的依据。
三、相关要求
1.通用要求
1.1保证产品是全新、未经使用过的,完全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并保证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合格的性能。
1.2成交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须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附带产品质量合格证。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方应对由于材料、配件等的缺陷而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造成的损失由成交方负担。交工后设备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标准要求需满足技术参数配置中参数所定标准,有一项不满足视为无效,将追究违约责任。
2.售后服务要求
2.1中标方按使用单位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包装箱应完好,不得缺件,合格证随货寄出。产品验收不合格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2.2执 (略)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在质保期内,中标方应对由于材料、配件等缺陷发生的任何设备故障或行车事故的损失进行赔偿。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相关零部件质保期从修复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
2.3履约期按合同约定。履约期限内,若中标项目被纳 (略) 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范围且已确定中标(成交)人,履约期限自动变更 (略) 集中采购、联合采购、区域化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
2.4使 (略) (略) (略) 合同样本及付款方式。产品涉及的所有人工、材料、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任何费用。
2.5长期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对配件实行终身跟踪服务。
2.6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始,3小时内给采购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成交方安排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成交方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2.7产品使用涉及的软件,成交方需无条件进行终生免费升级;成交供应商须现场免费为买方操作人、维修人进行设备构造、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及安全方面的培训,使买方操作人、维修人具备正确、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及常见故障排除的能力。
3.其他要求
3.1包装时随车配件、附件和清单、使用操作、保养和检修说明书要密封,防潮、装箱牢固可靠、标志明显。
3.2物资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成交方承担。
3.3成交供应商须遵守中 (略) (略) 《动车组源头质量问题整治管理办法》,因源头质量问题整治造成原有零部件无法继续使用或动车组零部件自身的源头质量问题,按照“谁供货、谁负责”的原则,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整治。
四、相关要求
1.履约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内。
2.报价单位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报价方将其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略)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共同向(略)方负责。
五、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不含税单价、含单价、总价等)不得手写,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 (略) 加盖公章。
3.报价单位报 (略) 分不含税单价、含税单价。
4.随报价单提询价产品近3年以来不少于3份的相关业绩,无业绩可提供相关说明。
5.报价时间至截止2025年1月25日17: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39.com邮箱,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6.不接受预付款要求。
7.要求报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宋利 (略)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且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略) (略) (略) 包头车辆段
2025年1月20日
包头车辆段询价/报价表
询/报价单号 | 询/报价日期 | 有效期限 | ||||||||||||||
供 货 方 | 需 货 方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略) 包头车辆段 | ||||||||||||||
地址 | 地址 | 内蒙 (略) (略) (略) 包头火车站西1000米 | ||||||||||||||
邮编 | 邮编 | (略) | ||||||||||||||
联系部门 | 电话 | 联系部门 | 动车技术教育科 | 电话 | 0471-(略) | |||||||||||
联系人 | 传真 | 联系人 | 宋利 | 传真 | / |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现货 | 供货期 | 单价 (不含税) | 税率(%) | 单价 (含税) | 备注 | |||||
合计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
注:以不含税价作为比价依据,包括装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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