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王庆坨镇王二淀村联通铁塔基站通讯经营权招标公告
武清区王庆坨镇王二淀村联通铁塔基站通讯经营权招标公告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略) (略) 王庆坨镇王二淀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
农户数量 | 795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项目经营权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
挂牌价格 | # 元/年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详情 | 按年度支付租金,根据成交价格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等相关问题。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 (略) (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中标方 (略) 置 | 原路退回 | 需要披露的与转出标的相关的其他情况 | 1、该项目占地面积0.06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2、在使用过程中,承租方应注意安全使用,确保各方面都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方如对现有地上物进行翻新、改建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 (略) 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合同期间,若地上物被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占用时,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出租方退回已收剩余的租金,土地补偿归出租方,地上物(违建除外)补偿归承租方; 5、承租方若将该项目经营权或地上物进行转租、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6、出租方不得干预承租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由出租方赔偿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期满,如政策允许或无相关村庄规划,出租方重新对外出租,若承租方未成功续租,由新承租方与承租方协商解决地上物补偿问题; 8、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或拒付租金,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解决完地上物补偿事宜且完成签约,否则视为承租方自行放弃其承租权,则交易保证金未经出租方同意不予退回,出租方有权另行组织挂牌; 9、承租方自行承担在地上建筑物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消防、环评、规划、用途管制等风险; 10、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出租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11、现存地上建筑物为铁塔基站,属原承租方自行投资建设,占地面积0.06亩,经我方查询核实,均属合法合规建筑,无违法违规建筑; 12、上述内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5-01-2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1-24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 | 竞价截止时间 | --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备注 |
报名须知 |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 | (略) (略) 王庆坨镇王二淀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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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数量 | 795 |
转出信息 |
标的类型 | 项目经营权 | 是否属再次转出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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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 元/年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 |
分期详情 | 按年度支付租金,根据成交价格计算,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自行解决水、电等相关问题。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 (略) (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 | # |
中标方 (略) 置 | 原路退回 | 需要披露的与转出标的相关的其他情况 | 1、该项目占地面积0.06亩,具体以实测面积为准; 2、在使用过程中,承租方应注意安全使用,确保各方面都安全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方如对现有地上物进行翻新、改建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 (略) 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合同期间,若地上物被政府依法征用、征收或村庄整体规划等占用时,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撤出,合同终止,出租方退回已收剩余的租金,土地补偿归出租方,地上物(违建除外)补偿归承租方; 5、承租方若将该项目经营权或地上物进行转租、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6、出租方不得干预承租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由出租方赔偿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期满,如政策允许或无相关村庄规划,出租方重新对外出租,若承租方未成功续租,由新承租方与承租方协商解决地上物补偿问题; 8、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拒绝签约或拒付租金,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解决完地上物补偿事宜且完成签约,否则视为承租方自行放弃其承租权,则交易保证金未经出租方同意不予退回,出租方有权另行组织挂牌; 9、承租方自行承担在地上建筑物使用过程中涉及的消防、环评、规划、用途管制等风险; 10、承租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出租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11、现存地上建筑物为铁塔基站,属原承租方自行投资建设,占地面积0.06亩,经我方查询核实,均属合法合规建筑,无违法违规建筑; 12、上述内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缴纳形式 | 电汇形式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 | 5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 满足摘牌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报名起始时间 | 2025-01-20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01-24 16:00:00 |
竞价起始时间 | -- | 竞价截止时间 | -- |
价款划入账户 | 账户名称:天津农 (略) |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天津永安支行 | |||
账 号:## |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80元(报名成功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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