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废水、废气检测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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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废水、废气检测采购公告第二次

(略) (略)

(略) 理站废水、废气检测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峨 (略) (略) 理站废水废气、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包括本部、 (略) 区。

3.履约期限:2年

4.本项目最高限价:(略)元/年

5、评标方法:评选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所有文件由采购科室、管理部门、医院纪检三人以上共同开封,开标时,由现场参会供应商(或者其授权的代表)、院内纪检先检查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工作人员现场宣读报价单。参选供应商对采购公告中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对满足采购公告中实质性要求的,我单位按照报价进行排名,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靠前的主动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替补。

二、项目内容

(略) 理站废水、废气年度检测项目

序号

院区

检测类别

检测指标

指标个数

点数

频次/点

次数/年

1

(略)

废水

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

15

1

3

4

2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2

1

3

48

3

粪大肠菌群

1

1

3

8

4


无组织废气

(略)烷、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氯气

5

4

4

4

6

三台山 院 区

废水

Ph、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

13

1

3

4


悬浮物

1

1

3

48

7

粪大肠菌群

1

1

3

8


无组织废气

(略)烷、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氯气

5

4

4

4

11

有组织废气(锅炉2)

氮氧化物

1

2

3

5

12

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3

2

3

1

三、商务要求

1.成交检测服务商签定合同后, (略) 主管部门衔接, (略) 检测频次要求开展采样检测工作,采集的水样按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限对各指标进行检测分析,至采样之日起,1 (略) 交付纸质报告一式两份,电子报告1份。

2.检测服务所涉及的采集方法、分析方法来源、评价标准等所有技术要求均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按规定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3.检测服务商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频次要求开展检测服务,针对各指标特性,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做好节假日工作安排, (略) 现场进行采样,不得因任何理由延误采样工作及相关事宜。

4.检测服务商不按照检测要求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检测服务等情形,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服务。

四、付款要求

付款要求:在合同生效后,医院在收到检测服务商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检测服务商支付50%款项,待合同履行完毕并收到完整检测报告后,根据检测服务商提供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向检测服务商支付剩余50%款项。

五.资质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复印件。

(四)提供2021-2024年相关业绩至少5个及以上。

六、报名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16:00止(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有效);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以下两种(参选供应商可任选):

1、可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6点前

2、递交地点: (略) (略) 门诊楼4楼第三会议室);

3、可顺丰邮 (略) (略) 总务科(注:资料邮寄后请电话与总务科确认资料送达情况,如未进行确认导致资料漏收,责任自负)。

4、总务科联系电话:0833-(略)、联系人:蒋老师、谢老师

5、 监督电话 :(略)

七、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2日16点。开标地点: (略) (略) 门诊楼4楼第三会议室。

(略) (略)

2025年1月20日


(略) (略)

(略) 理站废水、废气检测采购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峨 (略) (略) 理站废水废气、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址:包括本部、 (略) 区。

3.履约期限:2年

4.本项目最高限价:(略)元/年

5、评标方法:评选办法

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所有文件由采购科室、管理部门、医院纪检三人以上共同开封,开标时,由现场参会供应商(或者其授权的代表)、院内纪检先检查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由工作人员现场宣读报价单。参选供应商对采购公告中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对满足采购公告中实质性要求的,我单位按照报价进行排名,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靠前的主动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按照排名先后顺序依次替补。

二、项目内容

(略) 理站废水、废气年度检测项目

序号

院区

检测类别

检测指标

指标个数

点数

频次/点

次数/年

1

(略)

废水

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

15

1

3

4

2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

2

1

3

48

3

粪大肠菌群

1

1

3

8

4


无组织废气

(略)烷、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氯气

5

4

4

4

6

三台山 院 区

废水

Ph、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余氯、粪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

13

1

3

4


悬浮物

1

1

3

48

7

粪大肠菌群

1

1

3

8


无组织废气

(略)烷、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氯气

5

4

4

4

11

有组织废气(锅炉2)

氮氧化物

1

2

3

5

12

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度

3

2

3

1

三、商务要求

1.成交检测服务商签定合同后, (略) 主管部门衔接, (略) 检测频次要求开展采样检测工作,采集的水样按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限对各指标进行检测分析,至采样之日起,1 (略) 交付纸质报告一式两份,电子报告1份。

2.检测服务所涉及的采集方法、分析方法来源、评价标准等所有技术要求均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按规定出具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3.检测服务商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频次要求开展检测服务,针对各指标特性,合理安排采样时间,做好节假日工作安排, (略) 现场进行采样,不得因任何理由延误采样工作及相关事宜。

4.检测服务商不按照检测要求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检测服务等情形,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服务。

四、付款要求

付款要求:在合同生效后,医院在收到检测服务商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向检测服务商支付50%款项,待合同履行完毕并收到完整检测报告后,根据检测服务商提供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向检测服务商支付剩余50%款项。

五.资质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复印件。

(四)提供2021-2024年相关业绩至少5个及以上。

六、报名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22日16:00止(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有效);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以下两种(参选供应商可任选):

1、可现场递交(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16点前

2、递交地点: (略) (略) 门诊楼4楼第三会议室);

3、可顺丰邮 (略) (略) 总务科(注:资料邮寄后请电话与总务科确认资料送达情况,如未进行确认导致资料漏收,责任自负)。

4、总务科联系电话:0833-(略)、联系人:蒋老师、谢老师

5、 监督电话 :(略)

七、开标时间

2025年1月22日16点。开标地点: (略) (略) 门诊楼4楼第三会议室。

(略) (略)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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