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审计项目邀请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审计项目邀请公告

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审计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单位如下:

1、安徽 (略)

2、安徽 (略)

3、凤阳亿鸿 (略)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审计项目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

4、工程概况: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共计3个自然村,其中重点整治石塘村 (略) ,一般整治石塘村 (略) 、江山村东庆队。包括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景观文化墙彩绘、增加绿化及节点、标识、五小园2200平方米; (略) 面修复1500平方米;栽植色带、喷播植草(灌木)籽、铺种草皮1500平方米;道路白改黑4000平方米;安置健身器材2套、路灯3盏等。

5、招标范围:根据项目批复实施内容、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审计规范要求,做好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竣工后的结算价款审核等工作。

6、固定发包价(费率):基本服务费费率:1.53‰。

审核成果费率:固定费率为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为此发包价,否则按照 (略) 理)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仅按照基本服务费费率报价,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基本服务费费率和审减额综合计算。结算审核费用计算方式:基本费用(送审价为计费基础)+核减费用(核减额为计费基础)

7、审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移交全套审核资料时止。

8、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9、付款方式: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审核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成员配备要求:须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

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邀请投标人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阳县大溪河镇307省道

联系人:黄镇长

电话:0550-*

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港汇中心A座2812室

联系人:朱婉茹

电 话:*

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审计项目已批准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皖财购[2023]11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邀请单位如下:

1、安徽 (略)

2、安徽 (略)

3、凤阳亿鸿 (略)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审计项目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

4、工程概况: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共计3个自然村,其中重点整治石塘村 (略) ,一般整治石塘村 (略) 、江山村东庆队。包括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景观文化墙彩绘、增加绿化及节点、标识、五小园2200平方米; (略) 面修复1500平方米;栽植色带、喷播植草(灌木)籽、铺种草皮1500平方米;道路白改黑4000平方米;安置健身器材2套、路灯3盏等。

5、招标范围:根据项目批复实施内容、施工承包合同及有关审计规范要求,做好凤阳县大溪河镇2024年度美丽宜居自然村庄创建项目竣工后的结算价款审核等工作。

6、固定发包价(费率):基本服务费费率:1.53‰。

审核成果费率:固定费率为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为此发包价,否则按照 (略) 理)

注:本项目投标报价仅按照基本服务费费率报价,最终结算价款按照基本服务费费率和审减额综合计算。结算审核费用计算方式:基本费用(送审价为计费基础)+核减费用(核减额为计费基础)

7、审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全部完成,出具经发包人认可的结算审核报告并移交全套审核资料时止。

8、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9、付款方式: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审核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项目成员配备要求:须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如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参会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会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本项目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

由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邀请投标人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15时30分

2)开标地点: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大溪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凤阳县大溪河镇307省道

联系人:黄镇长

电话:0550-*

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港汇中心A座2812室

联系人:朱婉茹

电 话:*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