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泸县财采〔2025〕2号
投诉人: (略) (略)
被投诉人1(采购人): (略)
被投诉人2(代理机构):四川华建 (略)
相关供应商:泸州建江 (略)
(略) (略) 不服四川华建 (略) 于2024年12月3日就 (略)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编号:N*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2月2 (略) 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12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建江 (略) ”在本项目开标时并未取得本项目采购项目所需服务采购中“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资质,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无相关证照非法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我公司认为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2: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存在未完整公示主要标的规格型号、单价以及响应的服务内容的情形,故结果公告信息公示不完整,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投诉事项3:本项目评审小组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嫌疑,导致我公司得分异常低,针对我公司的部分评审过程极其不客观、不公正。
……
综上,鉴于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
鉴于投诉事项3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略)
2025年1月16日
投诉人: (略) (略)
被投诉人1(采购人): (略)
被投诉人2(代理机构):四川华建 (略)
相关供应商:泸州建江 (略)
(略) (略) 不服四川华建 (略) 于2024年12月3日就 (略)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采购项目编号:N*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2月2 (略) 提起投诉,我局于2024年12月26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我局已于2024年12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第一成交候选人“泸州建江 (略) ”在本项目开标时并未取得本项目采购项目所需服务采购中“医疗器械产品”的经营资质,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嫌无相关证照非法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我公司认为其投标无效。
投诉事项2: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存在未完整公示主要标的规格型号、单价以及响应的服务内容的情形,故结果公告信息公示不完整,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投诉事项3:本项目评审小组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嫌疑,导致我公司得分异常低,针对我公司的部分评审过程极其不客观、不公正。
……
综上,鉴于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
鉴于投诉事项3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略)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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