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茄子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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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茄子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近期, (略) 抽检任务中,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采购的食品原料(茄子)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 (略) 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茄子

购进日期:2024年10月31日

经营者名称: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12月2日,本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 (略) 置任务后,执法人员于当日向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购进了上述食品原料(茄子)3kg,销售了2.13kg给 (略) 用于抽样检验,余下的0.87kg全部食用完毕。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抽样检验批次的茄子。

三、 (略) 置情况

该店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一、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严格履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二、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采购上述食品原料(茄子)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略) 罚决定。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茄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本局对当事人作出了“1.没收违法所得(略);2、罚款(略)元,罚没款合计(略).52元,上缴财政。” (略) 罚决定。

(略) 场 (略)

2025年1月20日

近期, (略) 抽检任务中,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采购的食品原料(茄子)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 (略) 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茄子

购进日期:2024年10月31日

经营者名称: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12月2日,本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 (略) 置任务后,执法人员于当日向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购进了上述食品原料(茄子)3kg,销售了2.13kg给 (略) 用于抽样检验,余下的0.87kg全部食用完毕。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未发现抽样检验批次的茄子。

三、 (略) 置情况

该店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一、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严格履行食品采购查验制度;二、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采购上述食品原料(茄子)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本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 (略) 罚决定。新化县上渡街道老候虾蟹馆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茄子)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本局对当事人作出了“1.没收违法所得(略);2、罚款(略)元,罚没款合计(略).52元,上缴财政。” (略) 罚决定。

(略) 场 (略)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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