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共享充电宝社会化项目 | (略) 内就诊及陪护人员对手机充电的需求,拟开展共享充电宝项目,从市场上选取优质投 (略) 提供共享充电宝租赁保障服务。投标单位预计需投入38组共享充电宝设备(每组不低于12口) | (略) ,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 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1+1+1模式),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若年平均满意率≥85%,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无,由投标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二)申领地点:中国 (略) (www.china-http://**)。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已在 (略) 登记备案成功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中国 (略) 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 (略) ,在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下按照指定报名资料格式填写、加盖企业鲜章,采用A4纸幅面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提交文件购买申请,请自行关注审核情况并在审核成功后在申领时间截止前缴纳相关费用并下载相关资料。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购买成功后请在线下载标书款发票(选择为电子发票的)或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标书室现场领取标书款发票(选择为纸质发票的)。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 (略) 填写的信息将作为后续联系、开具发票、快递相关材料的依据。信息变更的,供应商应及时更新并及时告知代理机构。由于供应商不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或填写不当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19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
(三)联系人:李经理。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经理、王经理、陈经理
移动电话:*、*
邮 箱:*@*ttp://**
地 址: (略)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曹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025-*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社会化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共享充电宝社会化项目 | (略) 内就诊及陪护人员对手机充电的需求,拟开展共享充电宝项目,从市场上选取优质投 (略) 提供共享充电宝租赁保障服务。投标单位预计需投入38组共享充电宝设备(每组不低于12口) | (略) ,需求单位指定地点 | 本项目服务期为3年(1+1+1模式),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若年平均满意率≥85%,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最高限价:无,由投标供应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二)申领地点:中国 (略) (www.china-http://**)。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已在 (略) 登记备案成功的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中国 (略) 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 (略) ,在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下按照指定报名资料格式填写、加盖企业鲜章,采用A4纸幅面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提交文件购买申请,请自行关注审核情况并在审核成功后在申领时间截止前缴纳相关费用并下载相关资料。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购买成功后请在线下载标书款发票(选择为电子发票的)或 (略) (略) (略) (略) 首科大厦A座4层标书室现场领取标书款发票(选择为纸质发票的)。
投标供应商在中国 (略) 填写的信息将作为后续联系、开具发票、快递相关材料的依据。信息变更的,供应商应及时更新并及时告知代理机构。由于供应商不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或填写不当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19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 (略)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 (略)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5年2月14日9时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
(三)联系人:李经理。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上发布。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经理、王经理、陈经理
移动电话:*、*
邮 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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