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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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放大省属国有资本作用,更好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的功能,按照省国资委《湖南国资产业发展基金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的要求,湖南农业发 (略) (略) (简称“湖 (略) ”)发起设立了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诚邀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前来洽谈合作。

一、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情况介绍

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简称“母基金”)是湖南省国资系统“5+N”现代化产业发展基金体系中五只A类产业引导基金之一,由湖 (略) 湖南农发投资 (略) (简称“农发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母基金总规模30亿元,存续期15年,主要投向农林牧渔、食品研发加工、生物农业、农业新材料、智慧农业等产业领域。母基金主要通过引导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发挥母基金资金杠杆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资源为湖南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做贡献。

二、子基金相关要求

(一)组织形式:子基金原则上为有限合伙制;

(二)注册地址:鼓励子基金在湖南省注册;

(三)存续期限:子基金的存续期(含延长期)不超过母基金剩余存续期限,且原则上不超过10年。

(四)投资领域:子基金重点投资于农林牧渔、食品研发加工、生物农业、农业新材料、智慧农业等产业领域,并择优参与省国资委推荐的重大投资项目,少量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五)子基金规模:子基金为平层基金,备案管理机构的出资比例不低于0.5%,鼓励管理机构及其管理团队提高出资比例。

(六)母基金的出资: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出资原则如下,子基金管理人是农发投资的,母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并购、项目子基金除外;子基金管理人是外部机构的,母基金认缴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5%。

(七)子基金投资要求:子基金对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大股东(并购基金除外),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子基金返投于湖南省内的投资总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2倍。

(八)子基金管理费:子基金的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每年收取。

(九)子基金的托管:子基金应严格执行第三方托管要求,第三方托管人依据托管协议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资产保管等事务,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并按要求出具托管报告。

三、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条件

(一)管理资质: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

(二)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在管理机构共同全职工作2年(含)以上;基金管理人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 (略) 罚的不良记录;有专门团队负责本只基金在湖南的投资运营。

(三)募资能力: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在提交基金设立方案时,应取得拟设立基金规模中社会出资部分至少50%的出资意向。

(四)投资能力: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至少有3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

(五)风险控制: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母基金管理人作为子基金管理人的可对管理人基本条件要求进行豁免。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具备农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且可与湖 (略) 形成业务协同合作的;

2、子基金管理机构具备较强的产业资源导入能力,且与农发投资形成有效的项目联动机制以及建立行业研究共享机制;

3、在投中信息、清科研究中心等第三方知名机构近三年发布的相关行业上榜机构。

四、申报流程

(一)管理机构招募:由农发投资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招募公告,子基金申请机构根据招募公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立项:农发投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子基金方案等材料完整性、合规性、管理机构资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农发投资组织召开立项会予以立项。

(三)尽职调查:立项通过的,由农发投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尽职调查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四)商务谈判:尽职调查后符合初步投资条件的,农发投资与子基金申请机构或管理机构就投资方案、合伙协议条款进行谈判。

(五)投资决策:商务谈判结束后,由农发投资按照湖 (略) 及母基金有关制度,将子基金设立方案、尽调报告、合伙协议等基金决策需要的材料提交审议,最终择优确定母基金出资方案和子基金管理机构。

(六)投资执行:投资决策通过后,将通知相应子基金管理机构,如无异议,将进行子基金合伙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的最后确认和签署盖章,后续按协议约定出资。

五、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请将以下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提交至联系方式所示邮箱及地址,材料应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一)子基金设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设立必要性、基金规模、资金来源、基金投向、基金核心团队、投资决策机制、投资退出、基金风险分析和储备项目等内容)。

(二)主要出资人的出资意向函或相关证明。

(三)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团队)管理经验和管理业绩的证明材料。

(四)子基金管理机构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子基金储备项目情况介绍材料。

(六)子基金管理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诚挚欢迎全国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前来沟通洽谈合作设立子基金相关事宜。本招募公告仅出于意向性洽谈目的,不构成商业要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56号江山资源大厦泰和楼22楼

联系邮箱:*@*63.com

联系人:雷先生 *

贺先生 *

许女士 *




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放大省属国有资本作用,更好发挥产业引导基金的功能,按照省国资委《湖南国资产业发展基金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的要求,湖南农业发 (略) (略) (简称“湖 (略) ”)发起设立了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子基金管理机构,诚邀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前来洽谈合作。

一、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情况介绍

湖南农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简称“母基金”)是湖南省国资系统“5+N”现代化产业发展基金体系中五只A类产业引导基金之一,由湖 (略) 湖南农发投资 (略) (简称“农发投资”)担任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母基金总规模30亿元,存续期15年,主要投向农林牧渔、食品研发加工、生物农业、农业新材料、智慧农业等产业领域。母基金主要通过引导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发挥母基金资金杠杆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资源为湖南农业产业现代化发展做贡献。

二、子基金相关要求

(一)组织形式:子基金原则上为有限合伙制;

(二)注册地址:鼓励子基金在湖南省注册;

(三)存续期限:子基金的存续期(含延长期)不超过母基金剩余存续期限,且原则上不超过10年。

(四)投资领域:子基金重点投资于农林牧渔、食品研发加工、生物农业、农业新材料、智慧农业等产业领域,并择优参与省国资委推荐的重大投资项目,少量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五)子基金规模:子基金为平层基金,备案管理机构的出资比例不低于0.5%,鼓励管理机构及其管理团队提高出资比例。

(六)母基金的出资: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出资原则如下,子基金管理人是农发投资的,母基金认缴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50%,并购、项目子基金除外;子基金管理人是外部机构的,母基金认缴出资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5%。

(七)子基金投资要求:子基金对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作为第一大股东(并购基金除外),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20%。子基金返投于湖南省内的投资总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2倍。

(八)子基金管理费:子基金的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每年收取。

(九)子基金的托管:子基金应严格执行第三方托管要求,第三方托管人依据托管协议负责账户管理、资金清算、资产保管等事务,对投资活动实施动态监管,并按要求出具托管报告。

三、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条件

(一)管理资质: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备案资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

(二)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在管理机构共同全职工作2年(含)以上;基金管理人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未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 (略) 罚的不良记录;有专门团队负责本只基金在湖南的投资运营。

(三)募资能力:具有较强的募资能力,在提交基金设立方案时,应取得拟设立基金规模中社会出资部分至少50%的出资意向。

(四)投资能力: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管理运营投资基金累计实缴规模不低于3亿元,至少有3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

(五)风险控制: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未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且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母基金管理人作为子基金管理人的可对管理人基本条件要求进行豁免。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具备农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且可与湖 (略) 形成业务协同合作的;

2、子基金管理机构具备较强的产业资源导入能力,且与农发投资形成有效的项目联动机制以及建立行业研究共享机制;

3、在投中信息、清科研究中心等第三方知名机构近三年发布的相关行业上榜机构。

四、申报流程

(一)管理机构招募:由农发投资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招募公告,子基金申请机构根据招募公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初审立项:农发投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子基金方案等材料完整性、合规性、管理机构资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农发投资组织召开立项会予以立项。

(三)尽职调查:立项通过的,由农发投资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尽职调查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四)商务谈判:尽职调查后符合初步投资条件的,农发投资与子基金申请机构或管理机构就投资方案、合伙协议条款进行谈判。

(五)投资决策:商务谈判结束后,由农发投资按照湖 (略) 及母基金有关制度,将子基金设立方案、尽调报告、合伙协议等基金决策需要的材料提交审议,最终择优确定母基金出资方案和子基金管理机构。

(六)投资执行:投资决策通过后,将通知相应子基金管理机构,如无异议,将进行子基金合伙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的最后确认和签署盖章,后续按协议约定出资。

五、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请将以下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提交至联系方式所示邮箱及地址,材料应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一)子基金设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设立必要性、基金规模、资金来源、基金投向、基金核心团队、投资决策机制、投资退出、基金风险分析和储备项目等内容)。

(二)主要出资人的出资意向函或相关证明。

(三)子基金管理机构(管理团队)管理经验和管理业绩的证明材料。

(四)子基金管理机构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

(五)子基金储备项目情况介绍材料。

(六)子基金管理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诚挚欢迎全国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前来沟通洽谈合作设立子基金相关事宜。本招募公告仅出于意向性洽谈目的,不构成商业要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56号江山资源大厦泰和楼22楼

联系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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