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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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深 (略) “放管服”工作部署,转变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根据《20 (略)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随机抽查事项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公安厅、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精神, (略) 八类抽查监管事项,分别为:保安从业单位、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略) 服务营 (略) 人员实名登记情况、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检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检查。

明确各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等。随机抽查事项相关内容明确后形成事项清单,分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执行抽查监管工作,不得在清单事项以外实施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公安厅相关文件有调整的,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通 (略) ,按照规定程序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

二、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根据明确的抽查监管事项内容,由综合督导组和相关部门科室明确参加抽查监管工作人员,形成动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纳入名录库的人员必须为正式民警。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实行实时更新,要确保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开展时名录库人员信息准确、可用。

三、组织实施

1、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2、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各相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由综合督导组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并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被随机选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合法、合理开展抽查。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的开展,要在综合督导组和法治法规组人员在场监督的前提下进行,确保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

5、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抽查结果告知制度,检查结束后,在法制法规组参与下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对外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 (略) 理,本着“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原则,构 (略) 罚要件的,要及时启 (略) 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6、规范程序和档案管理。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行为,深 (略) “放管服”工作部署,转变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进一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根据《20 (略)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随机抽查事项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公安厅、 (略) “双随机一公开”相关文件精神, (略) 八类抽查监管事项,分别为:保安从业单位、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对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抽查、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略) 服务营 (略) 人员实名登记情况、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管理检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检查。

明确各随机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等。随机抽查事项相关内容明确后形成事项清单,分局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事项清单执行抽查监管工作,不得在清单事项以外实施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公安厅相关文件有调整的,各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通 (略) ,按照规定程序对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

二、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根据明确的抽查监管事项内容,由综合督导组和相关部门科室明确参加抽查监管工作人员,形成动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纳入名录库的人员必须为正式民警。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实行实时更新,要确保联合抽查监管工作开展时名录库人员信息准确、可用。

三、组织实施

1、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监管对象总数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2次。对涉及安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监管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2、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各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应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

3、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各相关部门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双随机”机制要求,由综合督导组随机选取检查对象,并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被随机选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4、合法、合理开展抽查。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的开展,要在综合督导组和法治法规组人员在场监督的前提下进行,确保联合抽查监管工作的合法有序开展。

5、加强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抽查结果告知制度,检查结束后,在法制法规组参与下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对外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 (略) 理,本着“惩处一例,警示一片”的原则,构 (略) 罚要件的,要及时启 (略) 罚程序;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增强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6、规范程序和档案管理。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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