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 (略) )退役 (略) 、数据和 (略) ( (略) 、 (略) )、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管委会 (略) 、 (略) :
现将《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北省数据和 (略)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 (略) 河 (略) (略)
2024年12月28日
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有关要求,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高效办理,经研究,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数据和 (略) 、河北省 (略) 、河 (略) (略) 共同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一)建立联审联办机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略) 、 (略) (略) 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协调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实。 (略) 和省政务数据直达系统,按照“一网受理、分级分类、并联审批”原则,业务受理后推送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人武等部门按照本行业相关要求办理。
(二)优化办事流程。通过各部门之间系统集成,将串联办理的11个事项改为并联办理,办理11个事项的时限压减为15个工作日(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除外)。推进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数据对接,优化办理流程。
(三)整合压减材料。各部门全面梳理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事项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及时提供所办业务数据项,按照“一表申请”的要求,对事项办理所需信息进行整合,形成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信息登记表。在办理过程中,重复材料只收取1份,可共享互认的材料不再提交。细化材料审查要点,降低申请人申报难度,提高工作人员审核效能。
(四) (略) 系统。由省数据和 (略) 牵头,依托 (略) “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和“冀时办”应用,通过接口对接各有关部门业务系统,配合完成相关系统的对接联调上线工作,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业务系统。各部门要完善本部门业务系统办件反馈机制,着力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系统办理效率。
二、 工作职责
(一)省级层面
1.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推进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适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等,明确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件结果等要素,供各地参考执行。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各自系统和河北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指导退役军人档案审核、身份核实等前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报到、一次性经济补助登记、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等事项。 (略) 、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进行业务培训。
2.省数据和 (略) :负责牵头建设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申报系统,对接各部门完成系统对接、数据交换工作。指导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理;指导全省#热线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咨询服务。
3.省公安厅:负责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事项流程优化和相关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和对接联通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系统对接、调整工作。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请受理等事项流程优化和相关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和对接联通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系统对接、调整工作。
5.省 (略) :负责退役军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登记等事项流程优化和相关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和对接联通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系统对接、调整工作。
6. (略) (略) :负责指导全省范围内退役军人预备役信息登记工作。
(二)市级、 (略) 层面
1.市级、 (略)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 (略) 范围内退役军人档案审核、身份核实等前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报到、一次性经济补助登记、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等事项。对接协调本级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部门以 (略) 。
2.市级、 (略) 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当地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置工作,指导窗口工作人员使用一窗系统完成业务受理申报工作。要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的宣传引导工作。
3.市级、 (略) 公安部门:负责指 (略) 范围内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工作。
4.市级、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 (略) 范围内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审批工作。
5.市级、 (略) 医保部门:负责指 (略) 范围内退役军人医保接续及登记审批工作。
6. (略) ( (略) )动员部门:负责指导县级人武部相关部门开展退役军人预备役信息登记工作。
(三)县(市、区)级层面
1.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一窗受理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申请及相关材料,推动事项认领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审核、退役报到以及一次性经济补助登记、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办理、初审等工作,对接协调县(市、区)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以及人武部门。
2.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当地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置工作,指导窗口工作人员使用一窗系统完成业务受理申报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的宣传引导工作。
3.县(市、区)公安部门:推动事项认领工作,负责县(市、区)范围内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办理工作。
4.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事项认领工作,负责县(市、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办理工作。
5.县(市、区)医保部门:推动事项认领工作,负责县(市、区)范围内医保接续及登记办理工作。
6.县(市、区)人武部相关部门:推动事项认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预备役登记办理(根据退役军人所持《兵役登记介绍信》内容办理)。
三、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下旬,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线下线上有效协同、深度融合、高效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让办事更容易、更快速、更便捷。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要加强对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收集、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注重宣传引导。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大宣传,提高服务知晓度。要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探索推出一批可复制、叫得响的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良好氛围。
附件: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略) 办公厅 《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有关要求,为确保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如下:
一、事项名称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包括11项事项,具体如下。
1 | 退役报到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2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 | |
3 | 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 |
4 |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公安部门 |
5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
6 | 社会保险登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7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8 | 社会保障卡(含电子保障卡)申领 | |
9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医保部门 |
10 | 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 |
11 | 预备役登记 | 人民武装部门 |
二、一次性告知
(一)办理条件
1.退役军人档案材料齐全、符合接收条件;本人情况与档案记载相符;
2.办理户口登记,须为省内入#,出生日期和姓名同入#前保持一致,且入#时省内户口实际已注销;
3.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的须符合五年内在派出所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
(二)适用范围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适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除外)
(四)申报材料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退役报到、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核发身份证、预备役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如表1所示:
表1:退役军人服务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注 |
退役军人服务 | 退出现役证书 | 原件 | 1份 | |
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 原件 | 1份 |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需在有效期内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份 | 落户方户口簿 | |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 | 原件 | 1份 | ||
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 原件 | 1份 | 着深色上衣,照片大小:10-80KB,尺寸:358*441像素 | |
银行卡 | 复印件 | 1份 | 卡号清晰 |
(五)办理层级县级
三、统一申报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 (略) 和“冀时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申报或前往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进行申报,专区和窗口整合了退役报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含电子保障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事项。退役军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所办理的事项,填写个人信息表单,按需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四、“高效办成一件事”总体要求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办理工作。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设置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实行一窗综合受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对退役军人通过省 (略) 和“冀时办”移动端提交的申报表单和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并及时推送至有关部门办理;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行并联审批,实现申请人只需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退役军人报到、户口登记、保险接续等业务办理,最大程度减少退役军人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限。河北 (略) 为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 (略) 支撑。
五、线下线上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退役报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退役军人通过河北 (略) 、“冀时办”APP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提交办理申请,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审,所提交材料复核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至线下窗口进行退役报到。办理报到时,按要求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原件和本人银行卡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受理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推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领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线查询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和机构目录以及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信息,并填写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意向信息,若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退役报到线下核查环节可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接相关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事宜。
2.户口登记、核发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登录“河北 (略) + (略) ”,对落户人员的落户介绍信、身份证、落户方户口簿等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恢复户口;退役士兵有换发、补发身份证需求的,公安派出所按照办理条件进行核发。新办理的户口页、身份证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或通知申请人自取。
3.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
人社部门登录“人 (略) ”, (略) 推送的退役军人身份信息,与人 (略) 信息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程序申领社保卡。依据人社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自2024年3月1日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信息审核及转移接续工作由军队资金管理中心与人社部社保中心统一办理。退役军人可以通过国家 (略) 、 (略) 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点击“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医保部门登录“河 (略) ”,根据省一体化
(略) 推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和退役士兵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5.预备役登记
退役军人在规定时间内持退出现役证明材料,办理兵役信息变更,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办理预备役登记。
(二)业务流程图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各市(含定州、 (略) )退役 (略) 、数据和 (略) ( (略) 、 (略) )、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管委会 (略) 、 (略) :
现将《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河北省数据和 (略)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 (略) 河 (略) (略)
2024年12月28日
河北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有关要求,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高效办理,经研究,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数据和 (略) 、河北省 (略) 、河 (略) (略) 共同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任务
(一)建立联审联办机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略) 、 (略) (略) 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协调推进全省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落实。 (略) 和省政务数据直达系统,按照“一网受理、分级分类、并联审批”原则,业务受理后推送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人武等部门按照本行业相关要求办理。
(二)优化办事流程。通过各部门之间系统集成,将串联办理的11个事项改为并联办理,办理11个事项的时限压减为15个工作日(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除外)。推进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等部门数据对接,优化办理流程。
(三)整合压减材料。各部门全面梳理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事项办理所需的材料清单,及时提供所办业务数据项,按照“一表申请”的要求,对事项办理所需信息进行整合,形成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信息登记表。在办理过程中,重复材料只收取1份,可共享互认的材料不再提交。细化材料审查要点,降低申请人申报难度,提高工作人员审核效能。
(四) (略) 系统。由省数据和 (略) 牵头,依托 (略) “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和“冀时办”应用,通过接口对接各有关部门业务系统,配合完成相关系统的对接联调上线工作,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业务系统。各部门要完善本部门业务系统办件反馈机制,着力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系统办理效率。
二、 工作职责
(一)省级层面
1.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牵头推进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适时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编制办事指南、工作指引等,明确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设定和实施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件结果等要素,供各地参考执行。负责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各自系统和河北政务服务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负责指导退役军人档案审核、身份核实等前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报到、一次性经济补助登记、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等事项。 (略) 、县(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进行业务培训。
2.省数据和 (略) :负责牵头建设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申报系统,对接各部门完成系统对接、数据交换工作。指导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开设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窗口,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办理;指导全省#热线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咨询服务。
3.省公安厅:负责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事项流程优化和相关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和对接联通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系统对接、调整工作。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申请受理等事项流程优化和相关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和对接联通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系统对接、调整工作。
5.省 (略) :负责退役军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登记等事项流程优化和相关信息系统接口开发和对接联通工作,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系统对接、调整工作。
6. (略) (略) :负责指导全省范围内退役军人预备役信息登记工作。
(二)市级、 (略) 层面
1.市级、 (略) 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指 (略) 范围内退役军人档案审核、身份核实等前置工作,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报到、一次性经济补助登记、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等事项。对接协调本级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部门以 (略) 。
2.市级、 (略) 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当地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置工作,指导窗口工作人员使用一窗系统完成业务受理申报工作。要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的宣传引导工作。
3.市级、 (略) 公安部门:负责指 (略) 范围内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工作。
4.市级、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 (略) 范围内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审批工作。
5.市级、 (略) 医保部门:负责指 (略) 范围内退役军人医保接续及登记审批工作。
6. (略) ( (略) )动员部门:负责指导县级人武部相关部门开展退役军人预备役信息登记工作。
(三)县(市、区)级层面
1.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一窗受理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联办申请及相关材料,推动事项认领工作,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审核、退役报到以及一次性经济补助登记、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办理、初审等工作,对接协调县(市、区)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以及人武部门。
2.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当地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置工作,指导窗口工作人员使用一窗系统完成业务受理申报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的宣传引导工作。
3.县(市、区)公安部门:推动事项认领工作,负责县(市、区)范围内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申领办理工作。
4.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动事项认领工作,负责县(市、区)范围内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办理工作。
5.县(市、区)医保部门:推动事项认领工作,负责县(市、区)范围内医保接续及登记办理工作。
6.县(市、区)人武部相关部门:推动事项认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预备役登记办理(根据退役军人所持《兵役登记介绍信》内容办理)。
三、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下旬,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实现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线下线上有效协同、深度融合、高效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新服务模式,改进服务方式,让办事更容易、更快速、更便捷。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等工作。要加强对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收集、受理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三)注重宣传引导。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务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大宣传,提高服务知晓度。要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典型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探索推出一批可复制、叫得响的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的经验做法,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的良好氛围。
附件: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略) 办公厅 《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有关要求,为确保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落地,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如下:
一、事项名称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包括11项事项,具体如下。
1 | 退役报到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
2 |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 | |
3 | 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 |
4 |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 公安部门 |
5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
6 | 社会保险登记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7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8 | 社会保障卡(含电子保障卡)申领 | |
9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 医保部门 |
10 | 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 |
11 | 预备役登记 | 人民武装部门 |
二、一次性告知
(一)办理条件
1.退役军人档案材料齐全、符合接收条件;本人情况与档案记载相符;
2.办理户口登记,须为省内入#,出生日期和姓名同入#前保持一致,且入#时省内户口实际已注销;
3.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的须符合五年内在派出所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
(二)适用范围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适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除外)
(四)申报材料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退役报到、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核发身份证、预备役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如表1所示:
表1:退役军人服务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注 |
退役军人服务 | 退出现役证书 | 原件 | 1份 | |
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 原件 | 1份 |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需在有效期内 | |
居民户口簿 | 原件 | 1份 | 落户方户口簿 | |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 | 原件 | 1份 | ||
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 | 原件 | 1份 | 着深色上衣,照片大小:10-80KB,尺寸:358*441像素 | |
银行卡 | 复印件 | 1份 | 卡号清晰 |
(五)办理层级县级
三、统一申报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依托 (略) 和“冀时办”移动端“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行申报或前往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进行申报,专区和窗口整合了退役报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含电子保障卡)申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预备役登记等事项。退役军人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所办理的事项,填写个人信息表单,按需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报。
四、“高效办成一件事”总体要求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负责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办理工作。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设置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实行一窗综合受理。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对退役军人通过省 (略) 和“冀时办”移动端提交的申报表单和申报材料进行查验,并及时推送至有关部门办理;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行并联审批,实现申请人只需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退役军人报到、户口登记、保险接续等业务办理,最大程度减少退役军人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限。河北 (略) 为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 (略) 支撑。
五、线下线上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退役报到、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给付、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退役军人通过河北 (略) 、“冀时办”APP或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提交办理申请,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预审,所提交材料复核规范的,通知退役军人至线下窗口进行退役报到。办理报到时,按要求提交所需申请材料原件和本人银行卡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受理后向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推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领取,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线查询职业技能培训专业和机构目录以及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信息,并填写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意向信息,若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退役报到线下核查环节可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接相关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事宜。
2.户口登记、核发居民身份证
公安派出所登录“河北 (略) + (略) ”,对落户人员的落户介绍信、身份证、落户方户口簿等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恢复户口;退役士兵有换发、补发身份证需求的,公安派出所按照办理条件进行核发。新办理的户口页、身份证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邮寄或通知申请人自取。
3.社会保险登记、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
人社部门登录“人 (略) ”, (略) 推送的退役军人身份信息,与人 (略) 信息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程序申领社保卡。依据人社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经办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自2024年3月1日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信息审核及转移接续工作由军队资金管理中心与人社部社保中心统一办理。退役军人可以通过国家 (略) 、 (略) 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点击“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功能,查询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情况。
4.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医保部门登录“河 (略) ”,根据省一体化
(略) 推送的《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和退役士兵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办理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5.预备役登记
退役军人在规定时间内持退出现役证明材料,办理兵役信息变更,符合预备役条件,经部队确定需要办理预备役登记的,办理预备役登记。
(二)业务流程图
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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