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涪城生态环境局关于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建设项目环评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西南科技大学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西南科技大学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青义镇兴龙村
三、建设单位:西南科技大学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百翔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00.81平方米。主要建设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1栋,配 (略) 、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建成后主要进行化学、物理类实验约#次/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 (略) (略) (略) (略)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至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水经一体 (略) 理设备(pH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一并 (略)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最终汇入七星 (略) (略) 理后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塔楼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负压收集+34套干式化学过滤 (略) 理+5根5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裙楼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负压收集+12套干式化学过滤 (略) 理+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VOCs、#苯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 (略) 、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环境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设备多为精密设备,室内操作所用仪器设备噪声值较小,项目在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主排风管和进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 (略) 加柔性软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实验室器材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试剂药品、化学品废弃包装物、实验室废液、废滤料、沾染实验废液的样品、一体 (略) 理设备污泥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防盗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袋装后环卫部门统 (略) 置。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项目设置2间专门的药品储存室,各实验室使用专门的药品柜储存各类试剂和药品。配套建设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12.5858吨/年,氨氮≤1.1327吨/年; (略) 理厂排放口,化学需氧量≤1.2586吨/年,氨氮≤0.1259吨/年。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0.0011吨/年,VOCs≤0.1924吨/年。
八、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略) 上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具文《关于西南科技大学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发改社会〔2023〕47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根据《 (略) (略) 龙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略) (略) 青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为教育科研用地;项目所在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符 (略) 用地规划。 (略) (略) (略) 具文明确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项目地块位于“三区三线”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 (略) 现行生态 (略) 管控要求。
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涪城 (略) 综合股)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东段宇隆大厦6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西南科技大学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西南科技大学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青义镇兴龙村
三、建设单位:西南科技大学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百翔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0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100.81平方米。主要建设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1栋,配 (略) 、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建成后主要进行化学、物理类实验约#次/年。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 (略) (略) (略) (略)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至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水经一体 (略) 理设备(pH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一并 (略) (略) 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最终汇入七星 (略) (略) 理后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塔楼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负压收集+34套干式化学过滤 (略) 理+5根55m高的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裙楼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负压收集+12套干式化学过滤 (略) 理+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排放的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要求;VOCs、#苯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 (略) 、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环境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设备多为精密设备,室内操作所用仪器设备噪声值较小,项目在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风机、空调机组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主排风管和进风管均安装消声器,管道进出口 (略) 加柔性软接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实验室器材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RO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试剂药品、化学品废弃包装物、实验室废液、废滤料、沾染实验废液的样品、一体 (略) 理设备污泥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 (略) 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防盗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袋装后环卫部门统 (略) 置。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项目设置2间专门的药品储存室,各实验室使用专门的药品柜储存各类试剂和药品。配套建设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12.5858吨/年,氨氮≤1.1327吨/年; (略) 理厂排放口,化学需氧量≤1.2586吨/年,氨氮≤0.1259吨/年。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0.0011吨/年,VOCs≤0.1924吨/年。
八、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略) (略) 上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具文《关于西南科技大学能源新材料重点学科实验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发改社会〔2023〕47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根据《 (略) (略) 龙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略) (略) 青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为教育科研用地;项目所在地块不动产权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和教育科研用地,符 (略) 用地规划。 (略) (略) (略) 具文明确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用地,项目地块位于“三区三线”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 (略) 现行生态 (略) 管控要求。
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涪城 (略) 综合股)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略) 东段宇隆大厦6楼
邮编:#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