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及宁启铁路涉铁节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 (略) 涉铁节点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JCDD-STJD-SJ1标段 招标公告
E##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③项资质中任一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铁道行业设计#级 (略) 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铁道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投标人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须将勘察(测)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有铁道行业设计#级资质 (略) 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第(2)和(3)条规定。联合体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分工,且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完类似工程( (略) (略) 工 (略) (略) 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时间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填报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 (略) (略) 工 (略) (略) 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 (略) (略) 工 (略) (略) 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或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 (略) ”)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 (略) (略) 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 (略) (略) 1255室激活江 (略) ( (略) )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 (略) (略) 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略) 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 (略) 咨询(电话:025-#)。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项目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 (略) 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略) 处,地址: (略) (略) 63-l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
10.联系方式
(略) 机场大道(新程线)下穿沪宁合、宁淮城际 (略) 涉铁节点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JCDD-STJD-SJ1标段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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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①、②、③项资质中任一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铁道行业设计#级 (略) 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有铁道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投标人不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须将勘察(测)工作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实施,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有铁道行业设计#级资质 (略) 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级及以上 (略) 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③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第(2)和(3)条规定。联合体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分工,且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已完类似工程( (略) (略) 工 (略) (略) 道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 (注:企业业绩时间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5中填报的交(竣)工时间为准)
3.3 企业信誉要求: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企业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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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 (略) (略) 工 (略) (略) 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已完类似工程( (略) (略) 工 (略) (略) 道路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或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不组织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 (略) ”)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 (略) (略) 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 (略) (略) 1255室激活江 (略) ( (略) )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 (略) (略) 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 (略) 站“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略) 中的说明。注册过程遇到问题可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 (略) 咨询(电话:025-#)。 (3)由于本次不接受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企业资质、人员情况、企业财务、业绩、在建项目等原始书面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因此尚未注册或需更新材料的请各投标人抓紧注册或更新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注册或更新。 (4)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的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 (略) 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5)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略) (略) 处,地址: (略) (略) 63-l号南京交通大厦10楼,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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