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英销售不合格“食夹豌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谢正英销售不合格“食夹豌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0日, (略) 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到镇宁自治县谢正英店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的“食夹豌豆”(购进日期:2024-10-09)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上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当事人,开 (略) 置。

二、产品控制 (略) 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9日以12元/千克的价格 (略) 场宝石花园一 (略) 购进的食夹豌豆共12斤用于销售,售价16元/千克,12斤食夹豌豆全部用于抽检。

(二)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

当事人采购食品时,不知道所采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采购过程履行了进货查验,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食品售出后没有接到消费者食用后的不良反应及相关投诉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 (略) 罚。相关案件线索已依据《市场监督管 (略) 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移交至相 (略) 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10日, (略) 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到镇宁自治县谢正英店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当事人经营的“食夹豌豆”(购进日期:2024-10-09)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我局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上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当事人,开 (略) 置。

二、产品控制 (略) 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于2024年10月9日以12元/千克的价格 (略) 场宝石花园一 (略) 购进的食夹豌豆共12斤用于销售,售价16元/千克,12斤食夹豌豆全部用于抽检。

(二)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经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行为。

当事人采购食品时,不知道所采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采购过程履行了进货查验,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食品售出后没有接到消费者食用后的不良反应及相关投诉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 (略) 罚。相关案件线索已依据《市场监督管 (略) 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移交至相 (略) 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