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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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吉发改发[2016]161号、吉发改发[2019]2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加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 (略) 城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地点: (略) 境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规模#?/d 水厂( (略) 理工艺设施+#?/d纳 (略) 理车间,配置#?/d (略) 理设备),新 (略) 28km等。

2.4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 #.#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专项债加企业自筹

2.6 招标范围:1、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预算财政评审等手续,施工中全过程的配合服务,配合编制施工措施方案。

2、勘察服务: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勘察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服务,编制勘察大纲、实施必要的外业工作和室内试验、室内数据整理统计与分析、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为发包人继续提供验槽、验收等后期服务。其中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及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含勘察工作技术服务)工作,及配合招标人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勘察报告审核。


2.7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70 日,其中:

□方案设计: 无

?初步设计: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个日历日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

?施工图设计: 设计期限截止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提交工程预算,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财政评审。

?后续服务:以施工期为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开工后设计单位必须派驻勘察、设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隐蔽工程及各分部阶段验收、设计变更、关键部分设计讲解等,直至工程竣工 。

勘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日内提交工程初堪报告,40个日历日内提交工程详堪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勘察报告评审。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 位,营 (略) 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 (略) 政行业#级资质;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资质 ,资 (略) 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 格的记录。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不少于 1 个(1 至 3 个) ?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规模不小于#?/d 的自来水厂(含改扩建)设计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须由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提供,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

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兼任项目勘察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 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 (略) 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3.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

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投标。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 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 法人公章。

3.3.4 联合体牵头人为招标人唯一支付人,收款账号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月 日起在湘西公共 (略) (http://ggzy http://**.cn)或湘西州 (略) (http://**)( (略) (略) 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1 09:00,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 (略) 或湘西州 (略) (电子招标投标 (略)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湖 南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和 湘 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 式为 0743-#。

9.其他

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湘西公共 (略) 或湘西州 (略) ( (略) 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并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 体办理流程详见湖 (略) 数字 (略) 相关信息。

8.3 投标过程中, 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1 号 地址:湖南湘 (略) 牯 (略) 长潭(三期) (略) 13号四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吴庆波 项目负责人:曾丹奇、李渭

电 话:# 电 话:074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 曾丹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2025-01-21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 (略) 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吉发改发[2016]161号、吉发改发[2019]2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加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 (略) 城 (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项目地点: (略) 境内

2.3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规模#?/d 水厂( (略) 理工艺设施+#?/d纳 (略) 理车间,配置#?/d (略) 理设备),新 (略) 28km等。

2.4 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 #.#元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专项债加企业自筹

2.6 招标范围:1、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根据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完成初步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配合招标人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审核、施工图审查,预算财政评审等手续,施工中全过程的配合服务,配合编制施工措施方案。

2、勘察服务:按国家法律、技术规范和勘察深度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服务,编制勘察大纲、实施必要的外业工作和室内试验、室内数据整理统计与分析、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为发包人继续提供验槽、验收等后期服务。其中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及岩土工程勘察咨询(含勘察工作技术服务)工作,及配合招标人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勘察报告审核。


2.7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70 日,其中:

□方案设计: 无

?初步设计: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个日历日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等。

?施工图设计: 设计期限截止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提交工程预算,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财政评审。

?后续服务:以施工期为准,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开工后设计单位必须派驻勘察、设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底、隐蔽工程及各分部阶段验收、设计变更、关键部分设计讲解等,直至工程竣工 。

勘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个日历日内提交工程初堪报告,40个日历日内提交工程详堪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勘察报告评审。

3.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 位,营 (略) 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 (略) 政行业#级资质;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级资质 ,资 (略) 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 格的记录。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不少于 1 个(1 至 3 个) ?已完成 □正在实施□ 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规模不小于#?/d 的自来水厂(含改扩建)设计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人,本项业绩须由联合体成员牵头单位提供,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

类似业绩证明资料要求: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 (略) 招标的项目)、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

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且不得兼任项目勘察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承担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 其他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 (略) 理;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须具备相应资格要求的条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3.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

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中投标。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 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 法人公章。

3.3.4 联合体牵头人为招标人唯一支付人,收款账号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月 日起在湘西公共 (略) (http://ggzy http://**.cn)或湘西州 (略) (http://**)( (略) (略) 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2-11 09:00,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湘西公共 (略) 或湘西州 (略) (电子招标投标 (略)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湖 南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和 湘 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 式为 0743-#。

9.其他

8.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湘西公共 (略) 或湘西州 (略) ( (略) 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 认证,并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 体办理流程详见湖 (略) 数字 (略) 相关信息。

8.3 投标过程中, 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41 号 地址:湖南湘 (略) 牯 (略) 长潭(三期) (略) 13号四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吴庆波 项目负责人:曾丹奇、李渭

电 话:# 电 话:074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 曾丹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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