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沈荡镇永庆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一期)工程
海盐县沈荡镇永庆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一期)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沈荡镇永庆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略) 沈荡镇人民政府以沈政[ *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沈荡镇永庆股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沈荡镇阳光小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新建村级用房约1600平方米。
2.3概算工程费用:199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略) 沈荡镇永庆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一期)工程招标 (略) 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9时00分至2016年12月28日17时00分,通过“ (略) 公共资源(要素) (略) 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 (略) 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 (略) 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 (略) 踏勘时间:/;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 (略) 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12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沈荡镇公共 (略) 会议楼三楼东开标室(地点: (略) 沈荡镇永庆路118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海盐公共资源(要素)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沈荡镇永庆股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沈荡镇永庆村 地 址: (略) 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联 系 人:王建芬 联 系 人: 陈军、骆建生
传 真:/ 传 真: 点击查看>>
2016年12月21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 “三类人员”要求 |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复印件) |
6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
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 (略) 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8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 |
注:1、 (略) 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略) 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 (略) 后续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沈荡镇永庆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一期)工程已由 (略) 沈荡镇人民政府以沈政[ *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沈荡镇永庆股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略) 条件, (略) 。
2. (略) 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沈荡镇阳光小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涉及新建村级用房约1600平方米。
2.3概算工程费用:199万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略) 沈荡镇永庆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一期)工程招标 (略) 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略)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9时00分至2016年12月28日17时00分,通过“ (略) 公共资源(要素) (略) 镇(街道、部门)交易平台” (略) 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 (略) 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 (略) 踏勘时间:/;地点:/。
5.2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 (略) 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12月30日14时00分,地点为沈荡镇公共 (略) 会议楼三楼东开标室(地点: (略) 沈荡镇永庆路118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同时在 (略) 海盐公共资源(要素) (略) (http:/ 点击查看>>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沈荡镇永庆股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沈荡镇永庆村 地 址: (略) 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联 系 人:王建芬 联 系 人: 陈军、骆建生
传 真:/ 传 真: 点击查看>>
2016年12月21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 “三类人员”要求 |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复印件) |
6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
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 (略) 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8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 |
注:1、 (略) 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略) 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 (略) 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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