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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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 (略) 编制。全文包括:2024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 (略) 站(http://**)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 (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 (略) 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电话:0550-#,邮编:#)。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文件9条,涉农补贴类46条,财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54条。按照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及 (略) 站公开招标采购情况、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做到真实、及时、合法、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我局高度重视,对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经保密审查等法定程序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依法不予公开的,本着对申请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清理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做好 (略) 站政务信息日常发布工作,持续提升公开实效。同时保障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发布,做好信息发布审核,运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定期检查。

(四) (略) 建设方面。

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县 (略) 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略) , (略) 站信息安全监管。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贯彻落实《来安县2024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将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社会评议方面。提升政务公开“窗口效应”,加强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栏目建设,通过认真谋划建设专题专 (略) 和飘窗设计,将方便公众参与的重要渠道呈现在前沿领域。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县 (略)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安全发布,对于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第 (略) 置。2024年度,县 (略) 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略) 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略) 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略)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略)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简单转述原文,缺乏对政策背景、目标、执行操作层面的深入阐释,难以满足群众需求。部分项目信息公开侧重于结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遇到问题及解决措施公开较少。

2.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方面还不够实时、精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精准推送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务公开队#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信息撰写与发布技巧、舆情应对等内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此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培训教育,学,及时主动公开现行涉企惠企政策,将政策信息精准推送给相关群体, (略) (略) 民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 (略) 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 (略) 理费。

来安县 (略)

2025年1月16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略) 令 711 号)要求,由来安县 (略) 编制。全文包括:2024年度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来安县人民 (略) 站(http://**)政府信息公开来安县 (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来安县 (略) 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来安县政务服务中心6楼,电话:0550-#,邮编:#)。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策法规类文件9条,涉农补贴类46条,财政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54条。按照信息公开的程序和时限要求,及 (略) 站公开招标采购情况、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做到真实、及时、合法、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1条,我局高度重视,对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经保密审查等法定程序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四)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依法不予公开的,本着对申请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清理废止及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做好 (略) 站政务信息日常发布工作,持续提升公开实效。同时保障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发布,做好信息发布审核,运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定期检查。

(四) (略) 建设方面。

按照《县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和《县直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结合县 (略) 工作职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略) , (略) 站信息安全监管。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工作考核方面。贯彻落实《来安县2024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方案》,将考评结果计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社会评议方面。提升政务公开“窗口效应”,加强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栏目建设,通过认真谋划建设专题专 (略) 和飘窗设计,将方便公众参与的重要渠道呈现在前沿领域。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县 (略)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内容安全发布,对于严重表述错误、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第 (略) 置。2024年度,县 (略) 无重大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略) 理决定数量

(略) 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略) 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略) 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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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略) 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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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略) 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 (略)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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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简单转述原文,缺乏对政策背景、目标、执行操作层面的深入阐释,难以满足群众需求。部分项目信息公开侧重于结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遇到问题及解决措施公开较少。

2.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方面还不够实时、精准,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政策精准推送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

(二)改进措施

1、强化政务公开队#建设,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信息撰写与发布技巧、舆情应对等内容,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此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强培训教育,学,及时主动公开现行涉企惠企政策,将政策信息精准推送给相关群体, (略) (略) 民信息获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 (略) 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 (略) 理费。

来安县 (略)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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