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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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选聘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项目

各位服务供应商:

为有效保障四川三江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工作用车需求,规范工作用车租赁服务管理, (略) 运营成本,现需选聘工作期间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四川三江 (略) 选聘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招 标 人:四川三江 (略)

地 址: (略) (略) 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2楼

联 系 人:吕佳憶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63.com

二、招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一)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 (略) 提供工作期间所需的月租(人车并租)、零租(人车并租)、零租(单租赁车辆)、月租(单租赁车辆)等招标人所规定的租赁服务内容;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地点: (略) (略) 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2楼。

四、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包括相关车辆租赁经营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略) (略) 完成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提供相关备案资料;

(五) (略)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六)需提供驾驶人员购买社保证明(近2个月);

(七)为积极响应“电动宜宾”号召,供应商可提供租赁服务的新能源车辆不少于总数的70%(均为公司租赁户的车辆,提供车辆相关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汽车车龄需在3年以内,具体以行驶证上时间为准(中巴、大巴除外);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各单项控制价(最高限价)为:

轿车月租(人车并租)(略)元/月、燃油(略)/公里;

商务车月租(人车并租)(略)元/月、燃油(略)/公里;

轿车零租(人车并租)450元/天、燃油(略)/公里;

商务车零租(人车并租)560元/天、燃油(略)/公里;

考斯特零租(人车并租)1100元/天、燃油2元/公里;

大巴车零租(人车并租)1250元/天、燃油2.5公里;

轿车零租(单租赁车辆)280元/天、燃油(略)/公里;

商务车零租(单租赁车辆)360元/天、燃油(略)/公里;

轿车月租(单租赁车辆)5800元/月、燃油(略)/公里;

商务车月租(单租赁车辆)7500元/月、燃油(略)/公里。

任一单项报价超过控制价单价的均为废标。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车辆租赁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若产生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2)中没有列举说明的费用,不再另行计费,由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

任一单项报价低于控制价单价75%,并且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有效报价单位平均报价的85%,按低于成本报价 (略) 理。

合同签订后约定好车辆租赁租金,按月结算。(略)方按付款进度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先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

七、招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条件:本次招标 (略) 国 (略) 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否则比选无效;

(二)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17:00;

(三)开标地点: (略) (略) 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2楼。

(四)本次公开比选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后由各评委独立评审。

拟参加本次投标的参选人,须在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7:00,现场递交地址为上述开标地点,邮寄送达人:吕佳憶,电话(略),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八、申报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统一用A4纸,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招标人地址。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页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料装袋须 (略) 加纸条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骑缝章。

(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参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承诺函(附件4)(加盖鲜章);

5.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2)(加盖鲜章);

6.人员安排表(包括随时待命服务司机人员不少于2人)(附件5)(加盖鲜章);

7.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盖鲜章);

8.服务方案(附件6)(加盖鲜章);

九、评标流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的评审委员组成,在公司纪检委员或纪检监察部人员监督下进行独立评审。

1.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须按照“八、申报文件的第(二)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 (略) 理”;

2.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评审小组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第一名。有2家以上(含2家)机构综合评分相等且并列排名第一时,依次按商务价格、履约经验、服务方案得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每项分值均相同,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评审小组选派一名代表抽签确定中选人。

十、招标评审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投标人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签订合同

中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如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二、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公开比选的所有相关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公司纪检委员或纪检监察部人员将全程参与本次公开比选工作各环节监督工作,确保招标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吕佳憶 (略)




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选聘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项目

各位服务供应商:

为有效保障四川三江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工作用车需求,规范工作用车租赁服务管理, (略) 运营成本,现需选聘工作期间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参选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人信息

项目名称:四川三江 (略) 选聘汽车租赁服务供应商

招 标 人:四川三江 (略)

地 址: (略) (略) 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2楼

联 系 人:吕佳憶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63.com

二、招标方式

公开比选。

三、项目概况

(一)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

(二)服务内容: (略) 提供工作期间所需的月租(人车并租)、零租(人车并租)、零租(单租赁车辆)、月租(单租赁车辆)等招标人所规定的租赁服务内容;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地点: (略) (略) 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2楼。

四、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包括相关车辆租赁经营服务且在有效期内;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 (略) (略) 完成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备案,提供相关备案资料;

(五) (略)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六)需提供驾驶人员购买社保证明(近2个月);

(七)为积极响应“电动宜宾”号召,供应商可提供租赁服务的新能源车辆不少于总数的70%(均为公司租赁户的车辆,提供车辆相关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提供租赁服务的汽车车龄需在3年以内,具体以行驶证上时间为准(中巴、大巴除外);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控制价(最高限价)及付款方式

各单项控制价(最高限价)为:

轿车月租(人车并租)(略)元/月、燃油(略)/公里;

商务车月租(人车并租)(略)元/月、燃油(略)/公里;

轿车零租(人车并租)450元/天、燃油(略)/公里;

商务车零租(人车并租)560元/天、燃油(略)/公里;

考斯特零租(人车并租)1100元/天、燃油2元/公里;

大巴车零租(人车并租)1250元/天、燃油2.5公里;

轿车零租(单租赁车辆)280元/天、燃油(略)/公里;

商务车零租(单租赁车辆)360元/天、燃油(略)/公里;

轿车月租(单租赁车辆)5800元/月、燃油(略)/公里;

商务车月租(单租赁车辆)7500元/月、燃油(略)/公里。

任一单项报价超过控制价单价的均为废标。费用为含税价,包含开展车辆租赁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若产生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2)中没有列举说明的费用,不再另行计费,由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

任一单项报价低于控制价单价75%,并且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有效报价单位平均报价的85%,按低于成本报价 (略) 理。

合同签订后约定好车辆租赁租金,按月结算。(略)方按付款进度应提前5个工作日内先行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正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

七、招标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条件:本次招标 (略) 国 (略) 公开发布信息,不少于3家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方可组织开标,否则比选无效;

(二)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17:00;

(三)开标地点: (略) (略) 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2楼。

(四)本次公开比选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后由各评委独立评审。

拟参加本次投标的参选人,须在开标前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7:00,现场递交地址为上述开标地点,邮寄送达人:吕佳憶,电话(略),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八、申报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统一用A4纸,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招标人地址。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页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料装袋须 (略) 加纸条密封,并在封条上加盖骑缝章。

(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与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参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4.投标承诺函(附件4)(加盖鲜章);

5.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2)(加盖鲜章);

6.人员安排表(包括随时待命服务司机人员不少于2人)(附件5)(加盖鲜章);

7.在“信用中国”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加盖鲜章);

8.服务方案(附件6)(加盖鲜章);

九、评标流程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委员会由3人及以上单数的评审委员组成,在公司纪检委员或纪检监察部人员监督下进行独立评审。

1.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须按照“八、申报文件的第(二)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 (略) 理”;

2.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评审小组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第一名。有2家以上(含2家)机构综合评分相等且并列排名第一时,依次按商务价格、履约经验、服务方案得分排序,得分高者优先,若每项分值均相同,在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由评审小组选派一名代表抽签确定中选人。

十、招标评审结果通知

评审小组评分后,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完成内部审签流程后发送中选通知书。投标人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十一、签订合同

中选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如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可取消其中选资格。

十二、其他说明

(一)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公开比选的所有相关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公司纪检委员或纪检监察部人员将全程参与本次公开比选工作各环节监督工作,确保招标流程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联系人:吕佳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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