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再利用1.95万吨混合片材及500吨包装袋绿色化技改项目
2025年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年再利用1.95万吨混合片材及500吨包装袋绿色化技改项目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浙江 (略) 年再利用1.#吨混合片材及500吨包装袋绿色化技改项目 | (略) (略) 大 (略) 558号 | 浙江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现有空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进行技改,新购螺旋输送机、漂洗机、甩料型脱水机、单阶造粒生产线等设备,实现年再利用1.#吨混合片材及500吨包装袋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在焦山门村、由桥村、农建村、永丰村等张贴了公告,并同 (略) 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包括赞成和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 (略) 政雨水管道;生产废水经自建 (略) 理后部分回用,反渗透浓水采用双效蒸发,冷凝水回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 (略) 南湖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海,所有指标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物:①挤出造粒废气:由“TA026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26#排气筒)。②撕碎粉尘:依托现有“TA02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24#排气筒)。③“离线脱附+CO”废气:吸附饱和活性炭箱依托现有“离线脱附+CO”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5#排气筒)。④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于屋顶排放(依托现有25#排气筒)。 3、固体污染物:①集尘灰、废纸屑、废塑料:收集后外售;②生活垃圾:经厂内加盖垃圾箱(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上 (略) 置;③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化学品)、真空废渣、离子交换树脂、蒸发残液、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 (略) 理)、废活性炭( (略) 理)、废拉西环( (略) 理)、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 (略) ,尽可能将设备布置车间的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③车间墙体采用砖混结构,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日常面向厂界门窗不开启;④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或减振措施,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683 (略) (略) 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浙江 (略) 年再利用1.#吨混合片材及500吨包装袋绿色化技改项目 | (略) (略) 大 (略) 558号 | 浙江 (略) | 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现有空置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进行技改,新购螺旋输送机、漂洗机、甩料型脱水机、单阶造粒生产线等设备,实现年再利用1.#吨混合片材及500吨包装袋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23日,在焦山门村、由桥村、农建村、永丰村等张贴了公告,并同 (略) 站上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包括赞成和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物: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就 (略) 政雨水管道;生产废水经自建 (略) 理后部分回用,反渗透浓水采用双效蒸发,冷凝水回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 (略) 南湖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海,所有指标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废气污染物:①挤出造粒废气:由“TA026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26#排气筒)。②撕碎粉尘:依托现有“TA024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24#排气筒)。③“离线脱附+CO”废气:吸附饱和活性炭箱依托现有“离线脱附+CO”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5#排气筒)。④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于屋顶排放(依托现有25#排气筒)。 3、固体污染物:①集尘灰、废纸屑、废塑料:收集后外售;②生活垃圾:经厂内加盖垃圾箱(筒)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上 (略) 置;③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化学品)、真空废渣、离子交换树脂、蒸发残液、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 (略) 理)、废活性炭( (略) 理)、废拉西环( (略) 理)、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 (略) 置。 4、噪声:①设备购置时采用高效低噪设备; (略) ,尽可能将设备布置车间的中部,增加与厂界的距离;③车间墙体采用砖混结构,尽可能减少噪声外扬,日常面向厂界门窗不开启;④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或减振措施,平时生产时加强对各机械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并注意对各设备的主要磨损部位添加润滑油,确保正常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略) (略) 1683 (略) (略) 二楼审批一科,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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