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洋花园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锦洋花园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洋花 (略) 发 (略) 以闽发改备[2024]C*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梅岭街道三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项目用地面积*㎡(合55.34亩),建筑占地面积9113.45㎡,总建筑面积*.41㎡,其中计容面积*.96㎡,不计容面积*.45㎡。建设内容包括12栋高层住宅,及零售商业、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锦洋花园施工招标,项目用地面积*.00㎡(合55.3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41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地下室建筑面积*.91㎡,为地下2层。1#楼(装配式)建筑面积8914.65㎡,建筑高度61.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2#楼建筑面积5107.18㎡,建筑高度52.35米,单跨跨度为5.90米;3#楼(装配式)建筑面积8657.14㎡,建筑高度61.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4#楼(装配式)建筑面积*.08㎡,建筑高度67.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5#楼建筑面积*.62㎡,建筑高度67.35米,单跨跨度为7.8米;6#楼(装配式)建筑面积9990.29㎡,建筑高度67.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7#楼建筑面积6818.62㎡,建筑高度63.05米,单跨跨度为11.3米;8#楼建筑面积*.20㎡,建筑高度64.35米,单跨跨度为7.2米;9#楼建筑面积9653.83㎡,建筑高度64.35米,单跨跨度为7.8米;10#楼(装配式)建筑面积9014.56㎡,建筑高度61.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11#楼(装配式)建筑面积9090.69㎡,建筑高度64.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12#楼(装配式)建筑面积8825.12㎡,建筑高度61.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含预制构件、消防设施设备等)采购;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装配式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室内外管线综合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供配电工程、永久电力工程、绿建节能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人民币*.*元,总建筑面积为*.41㎡,建筑层数最高为22层,建筑最高高度为67.35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8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1㎡,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10.65米,单体建筑面积为*.08平方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人民币*.*元,总建筑面积为*.41㎡,建筑层数最高为22层,建筑最高高度为67.35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8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1㎡,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10.65米,单体建筑面积为*.08平方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1㎡,单体建筑面积为*.08平方(不含地下室)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867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创优目标要求项目范围内所有上部住宅 (略) “刺桐杯”优质工程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闽建筑〔2024〕25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且该合同范围内含有单体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群体建筑工程业绩参与投标的,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但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实际指标值计算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计算范围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1日2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20时00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略) 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0〕106号)规定执行);②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 (略) 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企业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 (略)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梅岭街道 (略) 世纪大道84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 (略)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二层201-202,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 话:*,传真:0595-*
联 系 人:王亦林
(略)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梅岭 (略) 88号F栋12楼
联系电话:0595-*
(略) 名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青阳 (略) 金融广场 1 幢、2 幢连接体 101、107 单元
联系电话:059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洋花 (略) 发 (略) 以闽发改备[2024]C*号批准建设,建设 (略) (略) ,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 (略)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略) 梅岭街道三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项目用地面积*㎡(合55.34亩),建筑占地面积9113.45㎡,总建筑面积*.41㎡,其中计容面积*.96㎡,不计容面积*.45㎡。建设内容包括12栋高层住宅,及零售商业、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系锦洋花园施工招标,项目用地面积*.00㎡(合55.34亩),总建筑面积约为*.41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地下室建筑面积*.91㎡,为地下2层。1#楼(装配式)建筑面积8914.65㎡,建筑高度61.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2#楼建筑面积5107.18㎡,建筑高度52.35米,单跨跨度为5.90米;3#楼(装配式)建筑面积8657.14㎡,建筑高度61.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4#楼(装配式)建筑面积*.08㎡,建筑高度67.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5#楼建筑面积*.62㎡,建筑高度67.35米,单跨跨度为7.8米;6#楼(装配式)建筑面积9990.29㎡,建筑高度67.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7#楼建筑面积6818.62㎡,建筑高度63.05米,单跨跨度为11.3米;8#楼建筑面积*.20㎡,建筑高度64.35米,单跨跨度为7.2米;9#楼建筑面积9653.83㎡,建筑高度64.35米,单跨跨度为7.8米;10#楼(装配式)建筑面积9014.56㎡,建筑高度61.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11#楼(装配式)建筑面积9090.69㎡,建筑高度64.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12#楼(装配式)建筑面积8825.12㎡,建筑高度61.35米,单跨跨度为7.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载明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含预制构件、消防设施设备等)采购;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包括地下室、上部主体、装配式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等)、标识标牌、景观绿化工程、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室内外管线综合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供配电工程、永久电力工程、绿建节能工程、智能化工程等所有工程的施工、预制构件生产安装一体化任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人民币*.*元,总建筑面积为*.41㎡,建筑层数最高为22层,建筑最高高度为67.35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8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1㎡,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10.65米,单体建筑面积为*.08平方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人民币*.*元,总建筑面积为*.41㎡,建筑层数最高为22层,建筑最高高度为67.35米,最大单跨跨度为9.8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1㎡,基坑开挖最大深度为10.65米,单体建筑面积为*.08平方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1㎡,单体建筑面积为*.08平方(不含地下室)的装配式建筑工程;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867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且创优目标要求项目范围内所有上部住宅 (略) “刺桐杯”优质工程标准;装配式建筑须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闽建筑〔2024〕25号)及现行最新的装配式建筑认定相关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且该合同范围内含有单体建筑面积680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群体建筑工程业绩参与投标的,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作为单体建筑面积,但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计;装配式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实际指标值计算范围为首层建筑地面(有地下室的为顶板建筑面层)以上的全部楼层,计算范围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1日20时00分至2025年01月26日20时00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址: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略) 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文〔2020〕106号)规定执行);②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 (略) 住房和 (略) 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 (略)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 (略) 公共资源 (略) 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略)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企业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 (略) 公共资源 (略)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梅岭街道 (略) 世纪大道84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 (略)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世纪大道溪畔阳光A#二层201-202,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 话:*,传真:0595-*
联 系 人:王亦林
(略) 名称: (略) 公共资源 (略)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住房和 (略)
地 址: (略) 梅岭 (略) 88号F栋12楼
联系电话: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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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略) 青阳 (略) 金融广场 1 幢、2 幢连接体 101、107 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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