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评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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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达标评价的公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标〔2016〕15号)、《〈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广东省实施细则》DBJ/T 15-117-2016要求的工作程序,广东省建 (略) (略) 组织评价专家组对三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价。经审定,评价结果符合绿色生产达标对应星级要求。现按要求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7日共7天。

序号

企业名称

达标星级

1

#河县 (略)

一星

2

揭西 (略)

一星

3

(略) (略)

二星

表1-公示企业名称及对应达标星级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 (略) (略) (略) 121号收,邮编:#,电子邮箱:#@qq.com。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广东省建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林春,联系电话:020-#)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标〔2016〕15号)、《〈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广东省实施细则》DBJ/T 15-117-2016要求的工作程序,广东省建 (略) (略) 组织评价专家组对三家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评价。经审定,评价结果符合绿色生产达标对应星级要求。现按要求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7日共7天。

序号

企业名称

达标星级

1

#河县 (略)

一星

2

揭西 (略)

一星

3

(略) (略)

二星

表1-公示企业名称及对应达标星级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来函请寄: (略) (略) (略) 121号收,邮编:#,电子邮箱:#@qq.com。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广东省建 (略) (略)

2025年1月21日

(联系人:林春,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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