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分公司供水事业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黄岛分公司供水事业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青岛 (略)
供水事业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 (略) 对供水事业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供水事业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单号:ZB*。
二、项目内容:青岛 (略) 供水事业部2025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为保障安全稳定供水,需采购次氯酸钠用于净水消毒,预估用量604.58吨。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略) 旺山水厂、旺山北水厂。
四、技术方案:
1.青岛 (略) 黄岛分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次氯酸钠(化学式为NaClO),外观为淡黄色液体,有效含氯(以Cl计)含量≥10%,游离碱(以NaOH计)在0.1%-1.0%之间,铁(Fe计)含量≤0.005%,重金属(以Pb计)含量≤0.001%,砷(以As计)含量≤0.0001%。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和*方现场相关设备的性能要求,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化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原则上为1年,从药品到货之日起开始计算,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4.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单位应立即免费更换缺陷药品,同时对造成影响的设备进行检修等应急响应,保证药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指标和性能要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检测、检修、应急响应以及因药品原因引起的水质问题所造成的各类损失、赔偿等费用并负责消除相关影响。如果中标单位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运输车辆及卸货设备,如对招 (略) 面、路沿石等构筑物或者净水设备造成损坏的,中标人承担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卸货过程中,须保证管道、阀门密封性,卸货后中标人需清理卸货现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残余药剂、杂物等带离招标人厂站。
五、服务周期:物资采购服务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合同履约完毕止。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 *.46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控制单价不得超过987元/吨,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开具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具有采购物资所需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SRM系统发布。
九、付款方式:电汇。
1.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订单数量要求,分批次供货。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现场共同进行称重、货物移交(灌装),称重地点由招标人指定第三方计量单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药品费原则上为季度结算付款账期为60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每月末25日前双方完成对账,中标单位开具本月货物全额发票,账期结束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本周期100%货款。如中标单位未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一、商务合作:投标文件应载明采购青 (略) 所属企业不低于中标价款3%的产品,低于3%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支付药剂费前提供采购产品发票等资料。
十二、投标报价:
1.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与招标相关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费用为中标单位所报的最终价格,其包括所有的人工费、物资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除该合同金额外,*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或显示不全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报价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三、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 (略) SRM系统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方式: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
3.定标方式:
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一致的情况下,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中标人或选择并列中标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
4.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1月22日16时00分至2025年1月26日16时00分。
5.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16 时00分。
6.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四、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为青岛 (略) ,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由青岛 (略) 黄岛分公司负责执行。
2.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法务招采部,联系电话:0532-*、0532-*。
采购人:青岛 (略)
联系人:钟承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inliaojituan.com
日期:2025年1月22日
青岛 (略)
供水事业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青岛 (略) 对供水事业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供水事业部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单号:ZB*。
二、项目内容:青岛 (略) 供水事业部2025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为保障安全稳定供水,需采购次氯酸钠用于净水消毒,预估用量604.58吨。
三、项目实施地点: (略) (略) 旺山水厂、旺山北水厂。
四、技术方案:
1.青岛 (略) 黄岛分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次氯酸钠(化学式为NaClO),外观为淡黄色液体,有效含氯(以Cl计)含量≥10%,游离碱(以NaOH计)在0.1%-1.0%之间,铁(Fe计)含量≤0.005%,重金属(以Pb计)含量≤0.001%,砷(以As计)含量≤0.0001%。
2.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和*方现场相关设备的性能要求,须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化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及有效期内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原则上为1年,从药品到货之日起开始计算,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供应商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4.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单位应立即免费更换缺陷药品,同时对造成影响的设备进行检修等应急响应,保证药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指标和性能要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检测、检修、应急响应以及因药品原因引起的水质问题所造成的各类损失、赔偿等费用并负责消除相关影响。如果中标单位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运输车辆及卸货设备,如对招 (略) 面、路沿石等构筑物或者净水设备造成损坏的,中标人承担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卸货过程中,须保证管道、阀门密封性,卸货后中标人需清理卸货现场,保持现场干净整洁,残余药剂、杂物等带离招标人厂站。
五、服务周期:物资采购服务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合同履约完毕止。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 *.46元 (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控制单价不得超过987元/吨,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开具合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3.具有采购物资所需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 (略) SRM系统发布。
九、付款方式:电汇。
1.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订单数量要求,分批次供货。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现场共同进行称重、货物移交(灌装),称重地点由招标人指定第三方计量单位、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药品费原则上为季度结算付款账期为60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每月末25日前双方完成对账,中标单位开具本月货物全额发票,账期结束后15日内采购人支付本周期100%货款。如中标单位未能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有权暂停付款并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十一、商务合作:投标文件应载明采购青 (略) 所属企业不低于中标价款3%的产品,低于3%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人需在采购人支付药剂费前提供采购产品发票等资料。
十二、投标报价:
1.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与招标相关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本项目费用为中标单位所报的最终价格,其包括所有的人工费、物资费、运输费、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除该合同金额外,*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或显示不全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报价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三、投标时间及方式
1.投标、开标方式: (略) SRM系统在线投标、开标。
2.投标方式:按SRM系统要求填写投标信息,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彩色扫描件上传SRM系统。
3.定标方式:
确保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一致的情况下,一次报价,最低价中标;
采购人应选择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存在并列情况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中一家作为预中标人或选择并列中标候选人共同执行本项目。
4.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1月22日16时00分至2025年1月26日16时00分。
5.开标时间:2025年1月26日16 时00分。
6.在上述投标结束时间前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十四、其他
1.本项目招标人为青岛 (略) ,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事宜由青岛 (略) 黄岛分公司负责执行。
2.监督部门: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略) 法务招采部,联系电话:0532-*、0532-*。
采购人:青岛 (略)
联系人:钟承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inliaojituan.com
日期: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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