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某单位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01第1包
泉州某单位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01第1包
我单位拟对食堂厨师团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某单位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食堂厨师团队服务 | #元/年*2 | (略) | 采用“1+1”模式(一年一签,年平均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经双方协议可续签一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 |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场禁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经济要求、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具体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先生
手机:#
监督人:谢先生
办公电话:0595—#
地址: (略)
我单位拟对食堂厨师团队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某单位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食堂厨师团队服务 | #元/年*2 | (略) | 采用“1+1”模式(一年一签,年平均满意度达到90%以上,经双方协议可续签一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 |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质要求:
(1)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场禁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经济要求、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具体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四、公示时间
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先生
手机:#
监督人:谢先生
办公电话:0595—#
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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