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彭州市精神卫生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除食用农产品,所投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除食用农产品,所投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除食用农产品,所投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材料)。)。
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编号:##[2024]# 。2、预算金额:#元。3、监督部门: (略) (略) ;电话:028-#;监督部门地址: (略) 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4、采购品目:其他服务。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 (略) (略) (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略) 九尺镇天鹅街355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58号1栋15层1、2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5年01月22日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N#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除食用农产品,所投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除食用农产品,所投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除食用农产品,所投产品均为预包装食品的也可以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食品监管部门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备案证明材料)。)。
时间:2025年01月23日至2025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时间:2025年02月1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编号:##[2024]# 。2、预算金额:#元。3、监督部门: (略) (略) ;电话:028-#;监督部门地址: (略) 牡丹大道北二段486号。4、采购品目:其他服务。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 (略) (略) ( (略) 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 (略) 九尺镇天鹅街355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58号1栋15层1、2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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