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辅助工作项目比选文件
根据《河 (略) 机关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现对我部门2024年度管理和使用的所有专项资金和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辅助工作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辅助工作项目。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由选定供应商提供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5〕1号)要求,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辅助工作,共计项目185个,资金*.*元。
(2)供应商应根 (略) 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在确定组长的基础上,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各项目单位报来绩效自评材料及自评结果进行审核,于3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整理、汇总各预算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的佐证资料和信息。
2.服务要求
(1)前期准备。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准确了解绩效评价对象概况,收集与绩效评价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或行业标准数据,与评价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等。
(2)资料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
(3)起草审核结果。审核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审核结果及相关佐证资料。
(4)质量复核。 (略) 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绩效评价审核结果进行复核,有权对绩效评价工作和审核结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可责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
(二)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技术服务、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实施地点:河 (略) 指定地点。
3.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4.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比选相关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项目资质及工作经历的机构和团队。
2.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其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项目服务方案。
6.项目人员团队配置情况。
7.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7:30)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河 (略) ( (略) 建华南大 (略) )。
(四)比选组织安排
1.比选时间:2025年2月6日(以实际工作为准)。
2.比选地点: (略) 建华南大 (略) 河 (略) 。
3.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贝特 联系电话:*,张丽 联系电话:*。
2.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河 (略) 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 (略) 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根据《河 (略) 机关采购内部管理办法(暂行)》,现对我部门2024年度管理和使用的所有专项资金和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辅助工作进行比选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辅助工作项目。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由选定供应商提供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5〕1号)要求,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辅助工作,共计项目185个,资金*.*元。
(2)供应商应根 (略) 绩效评价工作相关要求,在确定组长的基础上,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各项目单位报来绩效自评材料及自评结果进行审核,于3月31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整理、汇总各预算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的佐证资料和信息。
2.服务要求
(1)前期准备。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准确了解绩效评价对象概况,收集与绩效评价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或行业标准数据,与评价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等。
(2)资料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
(3)起草审核结果。审核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审核结果及相关佐证资料。
(4)质量复核。 (略) 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绩效评价审核结果进行复核,有权对绩效评价工作和审核结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可责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
(二)商务要求
1.比选报价:项目预算金额为*元,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技术服务、保险、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且不得超过预算。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实施地点:河 (略) 指定地点。
3.项目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4.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比选相关事宜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相应项目资质及工作经历的机构和团队。
2.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比选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比选报价一览表及明细表。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其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信用证明等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材料。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项目服务方案。
6.项目人员团队配置情况。
7.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胶装成册。供应商须提供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统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后提交。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比选响应文件提交
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2025年1月26日17:30)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河 (略) ( (略) 建华南大 (略) )。
(四)比选组织安排
1.比选时间:2025年2月6日(以实际工作为准)。
2.比选地点: (略) 建华南大 (略) 河 (略) 。
3.评审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贝特 联系电话:*,张丽 联系电话:*。
2.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即视同接受公告全部内容,参加比选产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河 (略) 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时,将在河 (略) 官网上发布《比选变更公告》,供应商应当及时关注项目交易信息。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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