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园饭店特色餐厅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园饭店特色餐厅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 (略) 西园饭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园饭店特色餐厅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园饭店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82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94.#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3月20日,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5月2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图纸、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含拆除改造、局部加固、室内外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水、消防电、弱电智能化等设计)、软装配饰方案设计等;施工[含拆除改造、局部加固、室内外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水、消防电、弱电智能化及其他相关等,满足功能使用的配套服务等所有的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工作;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3)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等相关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组合中其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 (略)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住宅)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与拟建工程相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住宅),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4自 2023年1月2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5自 2024年1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6自 2024年10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登记簿》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登记簿》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q.com)(请标注单位、项目名称)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登记簿》(原件开标带至现场)。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 5. 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 (略) (略) 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文旅投 (略) ”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 (略) 西园饭店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
地址: (略) 丰乐上街1号 | 地址: (略) (略) 8号五彩世界B座19层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高工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com |
发布日期:2025年1月22日
投标人登记簿
江苏 (略) :
(略) 于 年 月 日开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邮箱成功获取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箱(与发件人邮箱一致)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电话:#),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本招标项目西园饭店特色餐厅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 (略) 西园饭店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园饭店特色餐厅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西园饭店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825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394.#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03月20日,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5月2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图纸、设计任务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含拆除改造、局部加固、室内外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水、消防电、弱电智能化等设计)、软装配饰方案设计等;施工[含拆除改造、局部加固、室内外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水、消防电、弱电智能化及其他相关等,满足功能使用的配套服务等所有的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根据委托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工作;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3)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等相关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组合中其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个月(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 (略) ”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住宅)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与拟建工程相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住宅),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如为设计业绩,#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4自 2023年1月22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 (略) 罚的;
3.3.5自 2024年1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6自 2024年10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如投标人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人登记簿》并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登记簿》加盖公章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q.com)(请标注单位、项目名称)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同时需与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登记簿》(原件开标带至现场)。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请提前电话联系); 5. 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7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地点:江苏 (略) 开标室( (略) (略) 8号五彩世界B座19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为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文旅投 (略) ”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 (略) 西园饭店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
地址: (略) 丰乐上街1号 | 地址: (略) (略) 8号五彩世界B座19层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高工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com |
发布日期:2025年1月22日
投标人登记簿
江苏 (略) :
(略) 于 年 月 日开标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邮箱成功获取标书,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投标人联系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箱(与发件人邮箱一致)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或原件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电话:#),原件请带至开标现场。
2、因投标人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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