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临时用海项目第三次临时用海续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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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临时用海项目第三次临时用海续期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临时用海项目第三次临时用海续期申请情况公示。

  申请用海续期情况:申请单位为广州南沙经济技 (略) 建设中心;项 (略) (略) 万顷沙镇十九涌龙穴南水道西南部;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0.3567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拟申请临时用海续期3个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0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 (略) (略) 查询。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1月2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灵新大道南延线工程临时用海项目第三次临时用海续期申请情况公示。

  申请用海续期情况:申请单位为广州南沙经济技 (略) 建设中心;项 (略) (略) 万顷沙镇十九涌龙穴南水道西南部;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0.3567公顷,用海类型为特殊用海,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拟申请临时用海续期3个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2025年2月10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 (略) (略) 查询。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 (略) (略) ( (略) (略) 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4楼,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略) 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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