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凤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园项目重新招标
本招标项目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凤)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园项目(重新招标) 已由 重 (略) (略) 以 渝高新改投〔2021〕112号文、渝高新改投〔2021〕3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科学城 (略) ,代理业主为重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 (略) 金凤镇,高新大道与新金大 (略)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约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平方米,目前已实施了部分楼栋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具体详见已完成部分收方界面图),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基础、主体、初装修、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室 (略) 工程、 (略) 工程、附属设施等配套工程(不包含室外环境景观、室内精装修、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高低压配电(开闭所、公用配电、专用配电等)、电梯)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凤)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园项目(重新招标)施工全部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主体、初装修、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室 (略) 工程、 (略) 工程、附属设施等配套工程(不包含室外环境景观、室内精装修、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高低压配电(开闭所、公用配电、专用配电等)、电梯)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
招标人: | 重 (略) (略) | 代理机构: | 尚峰 (略)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陈月飞 | 联系人: | 王强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023-#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本招标项目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凤)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园项目(重新招标) 已由 重 (略) (略) 以 渝高新改投〔2021〕112号文、渝高新改投〔2021〕3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科学城 (略) ,代理业主为重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 (略) 金凤镇,高新大道与新金大 (略)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约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平方米,目前已实施了部分楼栋基础及主体结构等(具体详见已完成部分收方界面图),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土石方工程、基础、主体、初装修、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室 (略) 工程、 (略) 工程、附属设施等配套工程(不包含室外环境景观、室内精装修、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高低压配电(开闭所、公用配电、专用配电等)、电梯)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2.4 招标范围: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金凤)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园项目(重新招标)施工全部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基础、主体、初装修、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室 (略) 工程、 (略) 工程、附属设施等配套工程(不包含室外环境景观、室内精装修、智能化工程、泛光照明、高低压配电(开闭所、公用配电、专用配电等)、电梯)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2.5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
招标人: | 重 (略) (略) | 代理机构: | 尚峰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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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月飞 | 联系人: |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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